武侠小说中的刀客:刀 好刀 好快刀!
武侠小说中的刀客:刀 好刀 好快刀!
武侠小说中的刀客:刀 好刀 好快刀!
◎傅红雪
七种武器
使刀的武将,作为正面角色,一般来说都形象威武。与大刀相匹配的相貌,多是三绺或五绺长髯。
武侠系统里的刀客,一般都不追求客体——刀的锋利,而只追求挥刀的速度,这是对主体的无限强调,是主体的自我要求,属于福柯说的“自我的技术”。
庖丁也许是中国最早的名刀客,他的刀是解构之刀,用让·波德里亚的说法就是“完美的分析”之刀。
最鬼魅而飘逸的刀法之精髓,终究还是一个“快”字。
关于刀的初次印象,来自小时候所听的刘兰芳的评书《岳飞传》,岳云的好基友关铃,使一把青龙偃月刀。“青龙偃月刀”这五个字从刘兰芳口中说出,其节奏,其气势,对于少年的我来说,具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夺人魅力。后来才知道,所有姓关的武将使的都是青龙偃月刀,这把刀传自他们这个家族的第一位名将:关羽。
除此之外,我对刀的印象就很一般了,尤其不能接受一种“金背砍山刀”。“金背”二字,就像暴发户手上戴的大金戒指,上面还刻着个“发”字,“砍山”二字又显得是只知道用蛮力的莽汉所为。“立劈华山”这种全靠力气与刀锋之利的招式,太不飘逸潇洒,基本谈不上什么艺术性。用现在的话说,就是bigger不够高。
使刀的武将,作为正面角色,一般来说都形象威武。与大刀相匹配的相貌,多是三绺或五绺长髯。关羽就不用说了,《水浒》里的大刀关胜,美髯公朱仝,《说唐》里的大刀王君可,走的都是这种威武路线。他们的气质与英俊无关。
风靡万千青少年的白袍小将的武器标配是枪:赵云、马超、罗成、杨延昭、高宠、杨再兴等,他们共同的特征是白盔白甲白袍白马,枪法超群,英俊非凡,一般都性格骄傲、遗世独立,但又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尤以罗成为典型。他们的气质跟威武也不是一回事。
我对刀的印象的改观,来自现代武侠小说。现代武侠小说的世界,与传统的《说唐》《说岳》等评书的世界相比,完全不同。后者是“将”的世界,“将”是国家社稷的重要支撑。“将”需要马的支持,“将”与马与兵器,是一个三合一的装置,缺一不可(步将除外)。对于这个三合一装置的描述,最酷的莫过于“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孟子说“虽千万人,吾往矣”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没有马,这种描述就是不可想象的(金庸写乔峰在聚贤庄一战用到这句话,只是气势上的移用而已)。绊马索这种工具,为的就是从马下手,破坏这个三合一的装置,让这个装置失效,杜甫诗云“射人先射马”也是这个意思。武侠的世界则是国家系统之外的江湖。武侠的世界里没有马(作为交通工具的马除外),作为作战装置之一部分的马被主体的轻功所替代。
我们还是说回刀。
把马置换成轻功的武侠系统里,刀基本上是仅次于剑的一种武器。在传统评书系统里与马相配的长(大)刀,被与人的身体相配的短刀所取代。
刀的使用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面对实体,战胜实体,其基本的招式是“切割”,文学批评术语是“断裂”。这是以自我为主,不管对象是什么,都只管一刀挥出,所谓“一刀切”。就此而言,刀刃的锋利是必须的,所以,也有人追求宝刀。宝刀,直白地说,就是极其锋利的刀,吹发立断是检验宝刀的常用方法,著名的例子是《水浒》里的“杨志卖刀”。而对挥刀速度的强调,则是用主体的力量来置换客体的锋利。武侠系统里的刀客,一般都不追求客体——刀的锋利,而只追求挥刀的速度,这是对主体的无限强调,是主体的自我要求,属于福柯说的“自我的技术”。这有点像初学降龙十八掌的郭靖,不管对方是什么招式,都是一招“亢龙有悔”。金庸写“九阳真经”的要诀时也说,“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这都是只强调自我的技术,而不管客体(对象)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把这种对刀的使用,称为自我的技术之刀。
另一种对刀的使用,来自庄子的庖丁。庖丁也许是中国最早的名刀客,他的刀是解构之刀,用让·波德里亚的说法就是“完美的分析”之刀:“这把刀随着分析思路而行动,它不切割这头牛占据的空间,它依照节奏和间隙的内在逻辑组织而行动。它之所以没有磨损,这是因为它没有要求自己战胜一种骨与肉的厚度,一种实体……这里是在分解一个身体……这种操作……不是力量关系的经济学,而是交换结构的经济学:刀和身体相互交换,刀在陈述身体的缺失,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本身,依照身体的节奏解构身体。”这种刀法以客体为中心,需要认识客体,分析客体,因应客体,从而解构客体。
庖丁的刀法在现代武侠文本的刀客体系里没有传人,倒是《笑傲江湖》里令狐冲跟风太师叔学的独孤九剑的剑法,与之差堪类比。独孤九剑也是分析之剑,是解构之剑,是以对手的招式为分析对象的剑法。“破剑式”“破刀式”“破枪式”“破掌式”等九剑,所谓“破”,就是分析与解构。
现代武侠文本系统,对于刀法的想象与陈述,几乎都集中在第一种。拔刀、出刀的速度几乎是评判一个刀客是不是高手的唯一标准。《边城刀声》里的傅红雪(不是本文作者),光是拔刀的动作估计就重复训练过数十万次,而且是童子功,从小就苦练,成名之后,拔刀仍然是每天的功课。到了《天涯·明月·刀》里,燕南飞要对付傅红雪,也学样练拔刀,但就像成人学钢琴一样,晚了。(吴宇森《英雄本色》之二里,发哥与戴墨镜的对手比拔枪——手枪,是拔刀的翻版与移植。)张彻的《新独臂刀》里,姜大卫最后为好友狄龙报仇,同时也是为自己报仇,杀了自命仁义大侠的谷峰,靠的也是速度。徐克的《断刀客》里,定安与飞龙比刀时,秋风扫落叶般令人眼花缭乱的出刀,配上嘴里rap一样的“太慢了太慢了太慢了太慢了再快点再快点再快点再快点”,几乎比阿米纳姆的MV还刺激人的肾上腺素。
古龙的小说《圆月弯刀》里,那柄“圆月弯刀”刀身上刻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则是围绕“刀”这一能指讲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倒与刀法有些疏离了。这七个字,来自陆游的诗《临安春雨初霁》,后面一句是“深巷明朝卖杏花”。
所以,最鬼魅而飘逸的刀法之精髓,终究还是一个“快”字。《聊斋志异》里这样写快刀:
明末济属多盗,邑各置兵,捕得辄杀之。章丘盗尤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窾。一日捕盗十余名,押赴市曹。内一盗识兵,逡巡告曰:“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兵曰:“诺。其谨依我,无离也。”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豁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北京城头的旗帜换了,男人头顶的辫子剪了,西式洋枪取代了大刀长矛,却使得武侠之风在文坛越刮越烈,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武侠小说开始登坛拜帅,诸多的武侠小说家中,涌现出“南向北赵”两位领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