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她(戴西)还是一个大学生,肋下夹着肮脏的课本……出现在芝加哥第五十一街的高架铁道下面。”(《赫索格》,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一四九页)从《赫索格》出版的1964年算起,芝加哥第五十一街的高架铁道也经历了五十二年的风吹雨打、春夏秋冬,在惊愕这座世界知名城市的高架铁道已经老旧得锈迹斑斑之余,不得不感叹,这是一座曾经富贵而今已不再热衷追名逐利的城市。
“那些芝加哥人用怀疑的眼光诘问他:‘在州政府街和湖滨街之间有什么建筑物?奥斯汀大街是在西边多远的地方?’这些芝加哥人大概多数来自郊区,对芝加哥,赫索格比他们要知道得多。”(同上,第一八九页)州政府街、湖滨街、奥斯汀街……我到过吗?也许。走在芝加哥高楼林立的街头真是目不暇接,什么玉米楼、贴着特朗普大名的大楼一栋栋鳞次栉比地矗立在蓝天白云下。我在想,家乡的摩天大楼一点儿也不比老旧的芝加哥少,为什么感觉芝加哥是华贵而家乡就显得那么华而不实呢?
“他不熟悉芝加哥的这些新区域。这是在它古老的湖底倾倒垃圾堆起来的丑陋的、发臭的、新建的芝加哥,在这阴沉沉、黄惨惨的西郊,工厂和火车发出嘶哑的声音,把煤烟和各种有毒气体喷洒在新生的夏天身上。”(同上,第二八四页)作为一个因为意外而成为芝加哥大半天过客的人,我当然不知道索尔·贝娄笔下丑陋、发臭、新建的芝加哥在哪一块,甚至,我没有看到芝加哥的丑陋,没有闻到芝加哥的臭味,看见的是密歇根湖上白帆点点,还看见在《赫索格》问世以后出现在芝加哥最繁华地区的“魔球”,映照着芝加哥美丽得变幻莫测。于是,我猜测,索尔·贝娄在《赫索格》中流露的对芝加哥的不满,是因为他爱这座城市已入骨髓,这从他每一部小说里多多少少会言及芝加哥中可见一斑。如此热爱,会不会是因为芝加哥给了索尔·贝娄不少创作素材?比如,灼热的肉欲、奔突的节奏以及天马行空的内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