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们若是为翻译而翻译,那么郑君这种“选译”的方法是极稳当的;我们若是“为大多数的译者计”,那么“选译主义”是值得宣传的;但我们若为介绍而翻译,尤其是介绍全集而翻译,所谓“选译主义”是大大的要不得的。
一本诗集是一个完整的东西,不该因为译者的兴趣和能力的关系,便被东割西裂。译者果真能独具只眼,主观把原著鉴定一番,把比较的恶劣的部分删裁下去,只译出其精彩的部分,那么这样的选译本却还不失其相当的价值。
若因限于兴趣和能力而选译,就有一个大毛病出现了——译者所认为无兴趣或没有能力去译的诗,就许是作者最得意的诗,就许是全集最精彩的诗。假定一位“选译家”不幸正犯了这个毛病,把集中不最合他的脾胃的诗及他不能够译的诗一概是撇去不译,但是译出来的仍旧要用原集的名字,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位选译家不忠于原集,因为他译出来的只是一堆七零八落的东西,不是原著诗集之本来面目。
我的意思,诗集选译是可以的;但为兴趣及能力的关系而选译,便不是介绍的本旨了。我们要把外国的一本诗集,介绍给国人,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才能算有做介绍人的资格:
第一,我们要忠实的把我们所要介绍的诗集全部的奉献于国人之前。当然几首零碎的诗歌也很可以译出介绍;不过既是存心想“对于没有机会得读原文”的“有些贡献”的诗集译家,便该老老实实的把全集介绍过来。纵然译者可以发表他对全集或一部分的意见,但是终不该因为自己的兴趣有所偏倚遂令“没有机会得读原文的”不能窥见全豹。
第二,我们对于自己翻译的能力要有十分的把握。错误的译诗,不如阙而不译;但是既是要介绍一本诗集,便应先了解原集的全部,次谋所以翻译成国文的方法。若是能力有限,最好是把这个工作“让给那些有全译能力的译者”,不必勉强删节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