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余先生在海峡两岸文名素著,其代表诗作《乡愁》近乎家喻户晓,兼且著有《余光中谈翻译》,与蔡濯堂(思果)先生遥相唱和,俨然有译界指路明灯之状,他这个译本应该是准确优雅兼而有之,如他在谈翻译的书中所期许的,成为英汉文学翻译的典范。但可惜的是,就业已付梓的译文来看,读者恐怕难免会产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慨。
这个改过“一千处以上”的译本第2页就出现了明显的纰漏。在小说的开头,男孩打算请老人去喝酒,于是说:“Can I offer you a beer on theTerrace and then we’ll take the stuff home.”(引文出自Scribner’s Sons在1965年出版的原著,第11页,以下仅注明页码。)余先生给出的译文是:“我请你去平台上喝杯啤酒,好不好?喝过了,我们再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书中的Terrace其实是一个酒吧,它的原型是哈瓦那柯希玛尔湾的La Terraza酒吧。这个地方如今已成为当地名胜,许多热爱《老人与海》的游客都喜欢去那里缅怀海明威。此处余先生似乎将首字母大写的专有名词Terrace看成一般名词terrace,所以才会译错。张爱玲(今日世界出版社,1972年1月初版,以下简称张译)和吴劳(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2010年4月第10次印刷,以下简称吴译)的译本各自译成“露台酒店”和“露台饭店”,虽然有些出入,但也都算译对了。
《老人与海》,[美]海明威著,张爱玲译,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由于这个露台酒吧是小说中最重要的具体地点,余先生这个无心的疏忽导致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后面就出现了这样让人费解的译文:
男孩把这些食品盛在一个双层的金属盒子里,从平台上带来。他袋里装了两副刀叉和汤匙,每副都用纸做的餐巾包好。
“谁给你的?”
“马丁老板。”(第10页)
由于余先生将露台酒吧误译成“平台上”,后面这个“马丁老板”显得特别突兀。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本都将最后一句译为:“马丁。那老板。”这样读者就能知道马丁是露台酒吧的老板,而不会感到摸不着头脑。
如果说上面这个错误是疏忽所致,那么另外一个错误应该归咎于余先生对加勒比海地区的不熟悉。老人和男孩在酒吧喝过啤酒,便把鱼具搬回老人住的棚屋,随后男孩问老人晚饭吃什么,老人回答说:“A pot of yellow rice with fish.”(原著第16页)余先生将其译成:“一罐糙米拌鱼。”(第7页)
《老人与海》剧照
rice诚然有大米的义项,但米拌鱼怎能下咽呢?而且yellow rice并非糙米,它是加勒比海地区常见的菜肴,跟东南亚菜的咖喱炒饭或者长三角地区的扬州炒饭差不多,主要原料也是大米,只不过添加的作料是藏红花或者胭脂树籽榨的油,所以是黄色的。为了增加营养和改善口味,当地的人们往往给黄米饭添加鸡肉、鱼肉等配料。吴译作:“有锅鱼煮黄米饭。”张译作:“一锅黄米饭,就着鱼吃。”它们虽然和原文有点出入,但并没有余光中先生的译文离谱,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令人意外的是,同一页的最后一行又出现了一处明显误译。我们先来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I’ll be back when I have the sardines. I will keep yours and mine together on the ice and we can share them in the morning.”(原著,第17页)余先生译为:“我弄到了沙丁鱼就回来。我把你的和我的一同冰起来,明早就可以一同吃。”(第7页)
无论是前文还是后面的叙述,海明威都明确地告诉读者,这些沙丁鱼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当鱼饵的。原文的share也并无一起吃的含义,余先生曾任台湾中山大学外文系教授长达十五年之久,以他的英文造诣,绝对没有可能看不明白这层意思,他何以会这样译,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半句吴译作:“明儿早上就可以分着用了。”(第10页)张译为:“我们早上可以一人一半。”(第8页)他们就都没有误将鱼饵当作口粮。
捕鱼中的海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