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高某和赵某均表示自己在值班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盗窃是因为值班人少,没有照明设备和安保设备,发生被盗不是个人原因。并且,发现盗窃人员行为的是赵某,说明他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
事实上,在长达10多天的盗掘过程中,盗洞口距离最近的安保人员巡更点直线距离只有13米。景妃陵的巡更路线设有12个触点,警卫巡查棒与巡点接触形成的电子数据显示,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的巡更记录上看,警卫人员每次都是10来分钟就把12个巡点巡完。多名证人指出,景妃园寝巡更计划是一天8次、每次巡查1小时,如果只用10分钟左右巡完,肯定是没有认真巡逻,就是只接触巡点了。
盗墓的赵某某等人的说法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出具证言表示,他们在盗挖时能看到警卫巡逻的情况,警卫巡逻墓区一次最多10分钟,刷完触点就走,也不四处看看。距离倒土的井边几米就有一个触点,井沿上有倒土时散落的土渣,挖的洞口虽然经过掩饰,但和别处明显不一样,如果仔细巡逻的话就能发现。
遵化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赵某身为清东陵景惠陵管区景妃陵警卫,在巡更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损毁,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被告人毛某、杨某的行为亦属于不正确履行职责,均应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检察机关相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罪名不当。
法院一审判决,高某、赵某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毛某、杨某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了一定的职责,对温僖贵妃墓被损毁负管理责任,可对二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目前,经过整改,清东陵已经完善了景惠陵管区的照明、摄像监控等安防措施;警卫由原来的两人增加到8人,实施双人8小时工作制;增加两只犬,并为警卫人员配备了相关设备。“如果被盗前采取这些措施的话,被盗事件就有可能不会发生。”被告人杨某在法庭上说。
一审宣判后,上述案件的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始审理。
(原标题为《 清东陵被盗系列案详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