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再强调,书法不是单纯的视觉艺术,她有着浓重的文化属性。现代书法、流行书风、丑书等,其根本问题不是把字写得歪斜变形,怪诞夸张。把字写得端正整齐,也不是评价书法艺术高低的终极标准。中国书法史上,一种书体的出现,一个时代书风的形成,一个书家风格的确立,不唯形变而已,不是靠简单的形态变化。书法审美,是形、气、韵、神、境各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可视、可感,还要可品、可思、可悟。传统不是枷锁,不同时代在审美观念上的巨大差异,本不足为奇。我之所以反对现代书法,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针对这一现象背后的弊端。当代“主流”的书法创作,所谓的张扬个性和主体意识,为创新而创新,以粗疏代替丰富,以肤浅置换深刻,“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重形式轻内涵,装饰意识的引入,注重视觉效应和求新求异,逐渐消弭着书法艺术的固有精神,使当代书法创作陷入形式主义的困境。
宋代蔡襄曰:“学书之要,唯取神,气为佳,若模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乃不知书者所为耳”。书法审美贴近现实,贴近大众,其美丑、优劣是很难造假的,包装消费可以行得一时,但绝不可长久。现代书法的探索,希望打破书法的传统艺术样式,在现代抽象图式上寻求可能,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将装饰风潮奉为圭臬的趋势。有人说:“人们不懂的,才是艺术,才是美。”这种论调需要警惕。脱离传统的现代书法,或挟洋自重,或以现代思潮、现代审美自许,舍本逐末,少真而多恶俗,全无笔法,又谈何书法?“学书之难,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便到古人。”这是很高的要求。对于书法来说,神采附丽于笔墨,笔墨情致,是需要长期的学习领悟出来的。书法可以有创新,但没有现代派。丑书或者现代书法作品让人看不懂,很多所谓“书法家”“书法大师”,其实是“正道难进”而走“歪门邪道”以“谋求名利”。一直以来就没有被正名过的所谓“现代派”,“中国从来就没有过靠花样成功的大师”(陈传席语)。“现代派”书法只是一块自欺欺人的遮羞布,是一个伪命题,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拉大旗作虎皮”的手段。
从少年得志的意气风发到两鬓斑白后虚怀若谷,,孔可立追求作品的美感和思想纯度,不断挑战书法创作的固有模式,走过了一条否定之否定的艰辛求索之路。其作品旷达飘逸、苍利隽秀、时出天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