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期最出名的女官,当属上官婉儿。
麟德元年(664年),上官婉儿的祖父上官仪因得罪武则天而被下狱处死,刚出生不久的她也因此被没入掖廷为婢。戏剧性的是,长大后的上官婉儿却深受武则天赏识,在宫内掌作诏命。《旧唐书》记载,婉儿曾违背圣旨应受诛杀,武则天惋惜其才,“但黥其面”而未杀她。
中宗即位后,婉儿被任为昭容。她常在酒宴中代中宗与群臣赋诗,“数首并作,而辞采绮丽”。她还曾评品群臣所赋之诗,并赐予金爵,以至“朝廷之臣靡然成风”。
后来韦后事败,婉儿被斩于阙下。
唐 大唐故昭容上官氏墓志铭
宋朝
宋时期的女官体系依然是六尚二十四司,归属于与外朝尚书省相对的,宫中尚书内省之下。
政和三年(1113年)5月,六尚名称发生变动,被宋徽宗赵佶改为“六司”。后来南宋建立,尚书内省又恢复旧称。
南宋 刘松年《宫女图》 东京国立博物馆藏
明朝
132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1373年,明朝正式对女官进行建置安排。
朱元璋在汉唐制度的基础上,简化女官体系,将之改定为“六局一司”的基本结构。
在选拔上,洪武时期似乎倾向于选任中年者为女官,不限未嫁或寡居,但要求必须是无夫者。
“洪武十四年(1381年),敕谕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民间女子年十三岁以上、十九岁以下,妇人年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无夫者,愿人宫备使,令各给钞为道里费,送赴京师。盖女子以备后宫,而妇人则充六尚也。”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
除民间女子可以被选任为女官,宫廷内部的宫女也可以在受教育后逐级递升成女官。
“凡诸宫女曾受内臣教习,读书通文理者,先为女秀才,递升女史,升宫官,以至六局掌印,则为清华内职,比外廷通显矣。”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宫闱·女秀才》
明 仇英(传)《宫女游园图》局部 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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