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币应叫十二章国徽币
钱币收藏界有一珍品为“龙凤币”,最早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在天津造币厂铸造。因现代人大多不识十二章,又误认华虫为凤凰,此币故被收藏界称为“龙凤币”。事实上,它应该叫做“十二章国徽币”。上文提及,该厂早年曾拿到过十二章国徽模型,这便是为什么他们能铸造此币的原因。
最早的“龙凤币”为银币,此币正面中间为“十二章国徽图案”,上沿刻“中华民国十二年造”,背面两侧为嘉禾,中间竖写“壹圆”字样,这两字有大、小之分,故又分大字版和小字版两种。此外,还有辅币1角、2角少量发行,同年又发行了金币,也分大、小字两种。民国十五年,直隶督军褚玉璞也曾下令铸造银辅币1角和2角两种,仅流通于北京、天津地区,是所见“龙凤币”最多的一种。同年,山东张宗昌也试铸10元及20元金币两种。张作霖铸“海陆空大元帅”1元纪念币、10元银币,均使用了“十二章国徽图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金银币已越来越稀见,如张作霖伍拾圆龙凤金币已知存世仅两枚。今年7月,在西泠印社春拍上,一枚张作霖伍拾圆龙凤金币以908.5万元的价格成交,成为新的民国币王。
1923年龙凤币
张作霖伍拾圆龙凤金币
北洋政府期间,由于外交部门的力推,也出现大量使用十二章国徽的其他物事。如当时海外使领馆发给侨民的国籍证明书及其它证明书,封面也使用了十二章国徽。
1928年驻墨西哥使馆签发的侨民国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