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救助活动形态来看,城市民间救助主要有街区救助和同业救助两种类型。街区救助是在一定街区范围内的救助活动,其特点是救助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救助活动的开放性。如时人龚明之《中吴纪闻》记载,北宋后期苏州城巨富朱冲常广施钱财以济街区贫疾之人,“每遇春夏之交,即出钱米药物,募医官数人,巡门问贫者之疾,从而赒之”。周密《武林旧事》也说,南宋临安城的工商富室往往对所在街区的贫乏之人“随时有所资给”。同业救助是同行业经营者之间的互助,属于有组织的救助活动。南宋人刘宰所说的建康府“行院”组织,便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他具体解释说:“且如有卖炊饼者,自别处来,未有地与资,而一卖饼诸家便与借市,某送炊具,某贷面料,百需皆裕,谓之护引行院,无一毫私心。”
从救助活动内容来看,城市民间救助主要是对贫乏困顿之人的饥寒救济,以帮助他们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有关史籍记载,南宋临安城里的不少富室“多是恤孤念苦,敬老怜贫”,对于贫户穷民,或是“以钱物周给,助其生理”,或是“散以棉被絮袄与贫丐者,使暖其体”。在部分城市,由大家富室轮流救济,形成连续性的常规活动。文天祥谈到家乡江西吉州庐陵一带富室救济活动时说,其所居街里居民千余家,富室“常年家中散米”,各家“以次接续赈粜”,连续不断。
新传统的形成:宋代城市社会救助的特点
从表面上看,宋代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不过是官方主导、官民结合的传统救助模式由乡村向城市的移植。但实际上,城市和乡村对社会救助有着不同的需求,城市救助活动既有别于此前历史上的传统形态,也与乡村民间救助存在很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