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河朔故事”被否定的时候,河朔藩镇就会表现出与唐廷之间的对抗性。唐宪宗进行的削藩战争虽然一度打破河朔藩镇的割据局面,但是最终仍然在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引起了“河朔再叛”。其中,魏博镇的史宪诚首先趁乱以“河朔故事”笼络人心,被拥立为新的节度使。唐廷与河朔三镇之间的平叛与反平叛的战争一直持续到“河朔故事”被重新承认,方才结束。这说明,在中晚唐的历史条件下,“河朔故事”已经成为调节唐廷与河朔藩镇关系的重要因素。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学界常常引用会昌年间李德裕所说的“河朔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藉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资治通鉴》)来作为河朔藩镇对唐廷具有依附性的一条重要证据。河朔藩镇节度使既是朝廷任命的官员,同时也是藩镇军人集团中的一员,其权力基础并非完全来自朝廷授予,还需要来自本镇军队的支持。严复曾说“考为上而为其下所推立者,于中国历史,惟唐代之藩镇”,河朔地区的藩镇无疑更加具有典型性。所以李德裕的说法并不能完全成立,甚至对那些割据性并不强的其他河朔藩镇(如易定镇),唐廷虽然可以任命其节度使,但是其人选却也经常只能顺势而为,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唐廷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已经不得不接受一个河朔藩镇社会集团的客观存在。
当唐廷对“河朔故事”因而从之,不再干预的时候,节度使世袭制意义上的“河朔故事”能否实现,便在某种程度上转化为河朔藩镇内部的权力流动问题。没有一个河朔藩镇的节度使不渴望维持本家族在当地的长治久安,但要维持家业不坠,以土地传之子孙,绝非易事。自安史之乱平定的广德元年(763年)至长庆元年的59年间,是河朔藩镇割据的第一个阶段,幽州镇刘怦—刘济—刘总三代统治时间长达36年,占这一时间段的61%;成德镇王武俊—王士真—王承宗、王承元统治时间长达38年,约占这一时间段的64%以上。而魏博镇田承嗣—田悦、田绪—田季安—田怀谏统治时间也长达约49年,约占这一时间段的83%。这说明河朔藩镇的节度使们即便没有完全实现以土地传之子孙,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一家一姓对本镇的长期统治,这体现了河朔藩镇最高权力不流动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