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兄 弟 健吾 一九五〇.七.十一
这段题字堪称钢笔草书,龙飞凤舞,落款的“健”字简略得难以辨认,“吾” 字更成了有点弯曲的一条线,穿行在具体日期中倒是与《圣安东尼的诱惑》大致相仿。上款“玺兄”是谁?很可能是张玺(1897-1967),他原名王常珍,字尔玉,动物学家、海洋湖沼学家。他长期留法,先后获硕士和博士学位,李健吾可能留法期间与其结识。
李健吾素以翻译莫里哀、福楼拜和司汤达等法国文学大师著称。但1949年以后,他改弦更张,转向俄苏戏剧的翻译,这当然与当时文艺界倡导向俄苏文学学习的主流风气有关,也与他本人是戏剧家有关。不过,他选择翻译的作品大都是公认的名家之作,如屠格涅夫、高尔基的戏剧。被列宁认为“富有独创性”,“是一面反映农民在俄国革命中的历史活动所处的各种矛盾状况的镜子” 的托尔斯泰当然更不可遗漏。《头一个造酒的》是李健吾翻译的“托尔斯泰戏剧集”系列之一,在此前后还出版了《光在黑暗里头发亮》和《文明的果实》两种。但他原计划译出的“托尔斯泰戏剧集”至少有五种,还有两种却未见面世。
第三本签名本是李健吾自己的作品了,《山东好》,“新文学丛刊”之一,1951年7月上海平明出版社初版。此书开本比小三十二开略小,平装,前环衬左上角有钢笔题字:
于伶兄 指教 健吾 七.卅
落款的“健”字尚可辨认,“吾”字最后一笔依然是一条线,依然是紧靠在日期旁边,这应该是李健吾的标准签名式。此书与前两种一样,都是在出版当月就题赠友好。
上款“于伶兄”,自不必再作考证,戏剧家于伶(1907-1997)是也。孤岛时期,李健吾和于伶都在上海从事抗日戏剧活动,李健吾肯定过于伶的《夜上海》《七月流火》等剧作。抗战胜利后,李健吾又高度评价于伶的新作《杏花春雨江南》是“一个从感伤情调蜕脱出来的鼓舞人心的剧本”,“从题目到内容完全洋溢着画意和诗”。(李健吾《于伶的〈杏花春雨江南〉》)因此,李健吾把1949年以后自己出版的第一本书送请于伶“指教”,自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