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影集团副总裁徐春萍指出,这部法律的关键词是“产业”,把电影的属性定性为产业,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而产业发展中涉及到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例如条款中一些扶植的手段涉及地税、金融,是一个更大的体系。因此,这部法律的最后落地,还需要出台更多细则。
上海广播影视行业制作协会会长杨震华谈到了上海在引进完片担保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国外机构进入中国有许多顾虑,希望通过这部法律,加强电影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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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电影放映,《电影产业促进法》中也有“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等规定。不仅如此,它还对一直以来困扰电影的偷漏瞒报票房的现象予以严惩:“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彭奇志介绍,具体到罚款数额的规定也是此次电影法的新突破,对于过往一些违法成本过低的影院和片方,将起到更有效的规范作用。
之后,《电影产业促进法》还将有一系列细则出台,包括具体的监管、执法权限的落实,以及由何方执行等,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其实之前关于发行放映的规定上海一直都是严格执行的,现在有法可依了,就更上升了一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