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或新教也没能强势地拒斥奴隶制,尽管他们偶尔会谴责奴隶制,直到19世纪之前,这些谴责通常也是有条件限定的,主要反对奴役基督徒或者殖民地土著(Indios),不包括黑人。1488年,教宗依诺增爵八世将他的俘虏赠与教士作为奴隶,殖民地的许多修道院也使用奴隶。1510年代后,西班牙船只登陆西印度时首先要读一份声明,其中有一条只用西班牙语念的附加条款,土著压根不懂,即教皇宣布这些土著及土地均由西班牙人统治,且必须允许传教,否则便会招致战争、使他们沦为奴隶。新教亦然,虽然教友派等始终反对奴隶制,但新教内部整体而言缺乏逻辑一贯的彻底拒斥,反奴隶制的努力仍然被边缘化。令人沮丧的是,在整个西方宗教体系中,其实都有将人神圣化的潜在可能性,但总限于微不足道的、不够自洽的体系。
至于酷刑的问题,显然,美国远远谈不上废除酷刑,奴隶制尚存,酷刑也就继续存在。甚至在南部有些州,法律禁止奴隶主太过温和地处置奴隶。当欧洲人在18世纪废除酷刑时,顶多是在欧洲范围之内,不涉及殖民地的问题。英国人在东非使用大量的阿拉伯奴隶,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残酷地奴役了整个“刚果自由邦”。酷刑、强奸、灭绝等不仅是殖民过程中运用的手段,到二战后,当英国和法国开始在欧洲强制贯彻人权,当原来殖民地的人民也开始意识到人权观念时,这些欧洲国家却视而不见,甚至以“第二次殖民”的方式强行压制殖民地的人权。直到最近,法国才开始讨论1950年代对阿尔及利亚的统治,比如新任总统马克龙就在竞选中提到这一问题。约阿斯教授提到,当他在巴黎提到阿尔及利亚问题时,听众中立刻有人反驳,称阿尔及利亚从不是法属殖民地,它就是法国的一部分,另外法国人使用酷刑一定有其目的,而不是毫无缘由的。酷刑问题固然需要考虑种种极端情况,但法国人对阿尔及利亚的统治显然没到非得用酷刑不可的地步,他们在当地设置的集中营、施加酷刑,无论如何是“有目的”所不能辩解的。英国1950年代在肯尼亚镇压茅茅起义(Mau Mau Uprising)大肆屠杀,2013年英国外交大臣宣布对五千多名受害者赔偿1400万英镑,并为当年的折磨道歉。不过对整个事件,英国政府辩称当年的镇压行为由当年英国殖民地当局所为,所以问题转交给接管当地统治权的肯尼亚共和国,而不是现任英国政府。
人之神圣化进程在法律上的实现,并不是既定宗教或文化观念的简单贯彻,虽然欧洲18世纪晚期初现端倪,但人的神圣化进程不能这样轻易以目的论的方式上溯到启蒙观念。这是因为人们往往低估了文化价值内部的冲突与张力,才会假定某些文化规范直接驱动着人们的实践。人之神圣化不是文化的胜利,人权也绝非西方的战利品。
《人之神圣性(Die Sakralität der Person)》(中译本)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