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经过工作,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窜入河南南阳境内。可是,等抓捕专班追到南阳的时候,杨某某和同伙又窜到了一脚踏三省的郧阳区白浪镇,抓捕专班又马不停蹄地赶往白浪镇。没想到,等民警赶到白浪镇,杨某某又跑到了河南淅川县的老镇荆紫关。当夜,在河南警方配合下,专班民警对荆紫关大小20余家旅店展开集中清查,却一无所获。
13日中午,民警通过研判,发现杨某某在郧阳区刘洞镇。
4天的追捕,专班民警已辗转三省,行程逾千里。
警方分析,每年农历三月十五左右,刘洞镇会举办庙会,附近陕西、河南、湖北近万名村民到刘洞镇赶会,杨某某和同伙这个时候赶到刘洞镇,肯定是物色作案对象、伺机作案。不过,赶会无疑对抓捕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专班民警赶往刘洞镇的同时暗下决心:一定要趁这次机会,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专班民警调整了工作思路,根据杨某某的作案特点,在银行门口守株待兔。4月14日清早,专班民警早早蹲守在银行网点附近,杨某某和同伙刚出现在刘洞镇邮储银行附近,就被民警一举擒获,并当场查获作案用摩托车一辆、假刀币两枚、假清朝钱币10枚,及他们给受害人展示的假人民币(冥币)。
好逸恶劳,缓刑期内重操旧业
人赃俱获,杨某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郧阳区白桑关镇上演的行骗脚本里,第二个出场的年轻男子便是杨某某,扮演“老板”的是其同伙李某某。2013年,杨某某伙同他人在河南、湖北、陕西行骗数十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不料,好逸恶劳的杨某某认为没有什么比诈骗来钱快,而且容易,于是重新物色搭档。多年前,杨某某在河南生活时结识了李某某,李某某负债累累,正愁发财无路,二人一拍即合。
从2016年3月开始,二人就四处行骗。李某某在第一次作案时显得有点生疏,只骗了5000元,经杨某某点拨后,很快“出师”。时隔1个月,二人配合“默契”,在第二单“生意”中骗得31000元。杨某某因为受过打击处理,在作案时处处小心谨慎。
他们选择的作案对象都是农村边远地区的老年人,又屡屡得手,自认为经验丰富、公安机关无法侦破。接连得逞,使得二人更加肆无忌惮。经侦查,杨某某伙同李某某在1年多时间里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杨某某、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