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晚期,对外关系日趋紧张,军费压力日增,财政开支扩大,物价上涨,纸币贬值。这时政府仍然视盐利为重要财源,可是种种因素使得盐利日减,特别是在嘉熙(1237—1240)年间以后,朝廷最大盐榷收入来源的淮浙盐,在销售情况上已趋恶化。建康府榷货务在嘉熙四年(1240)夏天,一个月间的上中两旬售出盐钞二千七百袋,仅及政府规定课额的十分之一。这也许是特殊状况,可是在稍晚的淳祐五年(1245),政府规定淮浙盐岁收额九十万袋,而只能收及六十万袋,即使这六十万袋,也无法全数出售。盐课日益亏损,已难以用来支持愈来愈庞大的军费,南宋政府的财政赤字也愈益难以弥补。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南宋政府仍然竭力尝试以淮浙盐利来抑制愈来愈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实早在宋孝宗时,朝廷已用盐利作为收换会子以维持币值的本钱,这时尚属物价平稳的时期。其后嘉定(1208—1224)年间,纸币发行过多的问题已经出现,四川军政机构也曾尝试以盐政作手段,来挽回四川钱引日益贬值的颓势。嘉定三年(1210)收兑旧引,曾由四川制置大使司提供二百万缗作本钱,这二百万缗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向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及利州路三路盐井户出售将仕郎官告,一个是将总领所才刚出售的没官盐井,由制置大使司收回再次重复出售。这两个来源,都和盐井户有关。这两项措施,加重了盐井户的负担,却使得钱引币值暂时回稳。可是南宋晚期企图以淮浙盐利来提升会子币值,却未能收到嘉定年间四川同样的效果。端平(1234—1236)年间,以淮浙盐钞为收换旧会子的最主要工具,而以淮浙盐新钞搭支旧钞,令商人配搭旧会请买新钞,借以收回旧会。可是商人意愿不高,收效有限,于是改以官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政府高抬盐价,鬻盐取息,以其收入充作籴本,使会子不致因军费之需而印制太多,于是在淳祐年间,有前述籴本盐与浮盐官鬻等措施出现,而这两项措施的效果同样有其限度。一直到宝祐三年(1255)朝廷仍然拨盐给地方政府,作为收换破损会子的手段,然而这时通货膨胀已经恶化到无可收拾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