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律师的建议后,如梦初醒的鲍先生当即向警方报了案,同时他也提醒那些把藏品委托给文化公司进行拍卖的市民,要睁大眼睛,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具有拍卖资质的公司进行委托,签订合法的合同,在把自己的藏品让拍卖行来保管的时候,最好可以提供影印件,实物让自己保管,当拍卖需要的时候可以到达现场进行提交实物,千万别陷入了骗子公司的陷阱,落得个“物财两空”的结局。
■延伸阅读
拍卖藏品常见骗局
一、拍卖服务费
拍卖公司披着合法正规公司的外衣和资质,收取拍卖服务费。收费标准包括前期费用和后期成交后的佣金。不管名头怎么改变,骗取前期费用的本质不会变。而且这种拍卖公司的成功率基本是零。
二、直接收购
艺术品公司会让藏家直接带藏品过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直接收购。但之前要求客户去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做鉴定真伪后才收购,而鉴定机构不是这家公司自己开的“傀儡公司”就是相互勾结的三无诈骗鉴定机构。所以再真的东西也会被鉴定机构鉴定为仿造、年份不足、年代不对,拍卖公司再以这些理由拒绝收购。
三、收取保证金
艺术品公司会和藏家讲有“买家”看中了某件藏品,需要在艺术品公司和所谓的“买家”见过交易。“买家”看过后会表示想要购买,但以金额过高需要几天筹备资金为由暂缓交易。艺术品公司会让双方都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从三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当藏家支付了“保证金”以后,“买家”和艺术品公司就会用各种理由不继续交易并且将责任推到藏家和所持的藏品身上,侵吞之前交付的大额“保证金”。
四、退费合同
这种诈骗形式和第一种拍卖服务费相似,也需要藏家支付各种前期费用。但不同的是,这种艺术品公司会向藏家承诺一定卖到所预计的金额,如果约定时间内卖不到指定金额,艺术品公司会全额返还前期费用,乃至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