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年7月15日,伦勃朗出生在荷兰莱顿。这是个大学城,也是毛纺业的中心,人们丰衣足食,既务实也相对开明。伦勃朗是家中的第6个孩子,父亲是磨坊主,母亲娘家则是面包师。他和城里所有人家的孩子一样,早早上学,读的是拉丁文学校,1620年14岁,就进入莱顿大学读法律。但他对学业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很快就退学了。他只想当个画家。传说中他的这个爱好并不被人们看好。在文艺复兴刚刚过去的余波里,荷兰人普遍相信自己是化外之民———只有意大利人才是属于艺术的,要追随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就得把这个孩子送去佛罗伦萨、威尼斯。但伦勃朗自己却并不这么想,还在童年时,他就发现了光与影的神奇———在自家磨坊的风车转动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参悟了这个秘密。“画画不过是观察,看到什么,就把它们画下来”,这是他最朴素的绘画思想。
1621年,伦勃朗拜当地画家雅科布·范·斯瓦宁堡为师,3年后转到阿姆斯特丹,成为历史画画家彼得·拉斯特曼的学生。1625年,他在莱顿城挂牌画画,同时招收学生,教授素描、版画和油画。23岁那年,当地名流康斯坦丁·惠更斯老爷发现了他与众不同的才华,将他引荐给了荷兰执政腓特烈·亨利。
再次来到阿姆斯特丹的伦勃朗和他仰慕的前辈一样,只要有了大人物的赏识,才华便有了用武之地。凭借着来自大人物之间的口口相传,他的订单源源不断。况且富裕起来的商人也迫切需要像贵族那样给家族留下自己的光辉形象,他一个人忙不过来,索性收了几十个交学费的徒弟,画室就像一个生产车间,流水线一般忙碌有序。“来自莱顿的伦勃朗·哈尔曼松”这个阿姆斯特丹最受追捧的署名,就像印钞机,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他贷款买下了最繁华最昂贵街区的住房,娶了美貌而富有的太太,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属于那个以金钱衡量地位的时代里典型的“成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