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石城灯彩的起源
处于江西赣南的石城县,自古以来是江西进入闽西粤东必经之地,素有“闽粤通衢”之称,在古代就是重要的交通要道,是北民南迁途中最大的中转站之一,成为客家民系的发祥地,所以这里有着丰富的客家民俗风情文化。而石城灯彩就是其中独具代表性的一种具有农业生产生活特征的民间艺术。在千年的历史发展下,石城民间渐渐形成了“事事当中有规矩,样样规矩不离灯”的风俗。
石城灯彩起源于南唐时期客家人的南迀。“从汉明帝开始,中原就有‘元宵燃灯’之俗。相传汉明帝为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日夜晚在宫廷和寺院‘燃灯表佛’,此后元宵节皆以灯为俗,因此也有‘灯节’之称”[5]。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元宵节张灯挂彩由最初的皇宫扩散至民间,伴随着赏灯出现了其他一系列相关的民俗活动。至隋代,加入了民间狂欢活动。到了唐代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社会生产力发达、经济富庶,元宵节的规模超前盛大,并开始逐渐脱离宗教活动的形式,成为一项民间欢庆活动。客家人在南迀过程中把灯彩习俗带至石城,人们为了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而形成的一种集灯具、音乐、舞蹈、美术、剪纸、竹木工艺于一体的民间客家灯彩艺术。古谚云:“中原灯形客家神,舞灯敬神祭祖恩,身背宗牌闯天下,千年做客灯伴行。”从中可以看出,石城灯彩作为客家人的重要民间传统民俗事项,它传承的是中原文化。据清乾隆乙丑(公元1745年)修《石城县志》载:“元宵前后,城市挨户悬灯于门两半,星桥辉煌若画、兴酣者、张鼓乐、闹哄大厦,待之至排场,歌舞者以作到耄耋,主人具食,乃终月罢。”都是体现出灯彩在旧时石城的盛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