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制砖瓦需要燃烧大量的芦柴和煤炭,浓烟中含有大量灰尘,升空后四下飘散造成污染。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至清康熙年间黑窑厂经营了200多年,除了造成南城一带的环境污染外,窑厂北部的多个大小土山,因窑厂取土而几乎挖平,遂形成街巷。特别是北面不远的琉璃厂一带已发展起来,形成店铺林立、人口密集的文化街区,黑窑厂烧窑时遇有南风吹起,漫天浓烟向北飘浮,灰尘四散。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工部上奏:“黑窑厂不宜在此开设,拟以关闭。”康熙皇帝颁旨:“五大厂”中暂留琉璃厂,黑窑厂与神木厂、大木厂、台基厂均予撤销。
但黑窑厂“交窑户备办”后并未关张,而是迁往京西并由“官办”改为“民营”。黑窑厂“外迁”时,窑户私下里给了工部主管营造、砖木的营缮司郎中(正五品官员)和主管窑冶的虞衡司郎中各五千两银票,由此窑户得到朝廷的一大笔“拆迁款”,所以“外迁”不久便发展起来,且生意兴隆。不想多年后两位郎中受贿之事败露,与窑户一起被收监,后被发配宁古塔(今黑龙江牡丹江)充军,黑窑厂也随之关闭。
乾隆皇帝令琉璃厂
迁至京西琉璃渠
琉璃厂位于和平门外,因历史上为琉璃烧造之地得名。据《琉璃厂沿革考》载:“元代建都北京,名大都城,设窑四座。琉璃厂窑为其中之一。分厂在三家店,派士到西山采制琉璃瓦器之原料,由水路运至海王村之琉璃窑以备烧制。”另据《琉璃厂史话》载:元中统四年(1263年),朝廷将山西榆次小赵村赵氏琉璃窑迁至今天的琉璃厂一带,时称海王村,所建窑厂称“官窑”,又称“内厂”,烧制的琉璃瓦及构件专供皇家宫殿使用。当时在厂东门、厂西门各立一块琉璃影壁,上书“官琉璃窑赵”五个大字。由于修建宫城对琉璃制品的需求量很大,还在琉璃原料的产地、京西琉璃渠村建厂烧窑,时称“外厂”。明代重修北京城时,因为修建宫殿,扩大了官窑的规模,琉璃厂成为当时的“五大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