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有王杖的老人还享有走在皇帝专用的驰道旁道和出入官府的特权。犯了“罪耐”(两年到四年刑以上的罪),也不按章办理,而是从轻处罚。
除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外,拥有王杖享受更多的是来自精神上的荣誉。仍然是《王杖十简》说的:
高年受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有敢妄骂詈殴之者,比逆不道。
有王杖的老人,就如同使节一样,非常重要。有胆敢辱骂殴打的人,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没有王杖的老人也有福利
得到王杖的老人毕竟是少数,没有王杖的老人同样也有照顾。比如,放宽刑法:
制诏御史:年七十以上,人所尊敬也,非首,杀伤人,毋告劾,它毋所坐。年八十以上,生日久乎?
七十岁以上,不是首恶和故意杀人就不会被判罪。
还对鳏寡之人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福利:
年六十以上毋(无)子为鲲(鳏),女子年六十以上毋(无)子为寡,贾市毋租。
鳏寡之人如果做生意的话,便免去租税。
除了这些之外,汉代也有涉及范围更广的物质福利,比如赏赐老人酒、肉、米、布、帛这些东西。公元前179年,汉文帝下令说,“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
八十岁以上的人,每个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岁以上的,额外再赏赐帛两匹、絮三斤做衣服等。
当然,给老年人赐杖表示尊老并不是汉代才有,它一直延续到了明清时期。古代尊老的方式也不只赐杖、发东西这两种,魏晋南北朝时期甚至出现了养老院。
清乾隆玉鸠杖首 图片源于国立故宫博物院
参考资料
1.《汉书》,班固撰、颜师古校注,中华书局,1962年版
2.《后汉书》,范晔撰 、李贤等注 ,中华书局,2000年版
3.《汉简研究文集》,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4.《甘肃武威磨咀子汉墓出土王杖十简通考》,陈直,《考古》,1961年
5.《甘肃武威磨咀子汉墓发掘》,甘肃省博物馆,《考古》,1960年
6.《“王杖诏书”与汉代养老制度》,臧知非,《史林》,2002年第2期
7.《汉代“七十赐杖”制度及相关问题考辨——张家山汉简《傅律》初探》,朱红林,《东南文化》,2006年
8.《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世界卫生组织,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