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花园还可以,”她说,“可惜顾尔丁一家不肯搬走;斯托克府也不错,就是休息室比较小;但阿什沃斯离得太远啦!我不会让她离我超过十英里的。至于珀维斯别墅,那里几个阁楼太糟糕了。”
如果不是特别细心,如果不是对当年的马车有全面的了解,我们根本无法领略简·奥斯汀巧妙安排的前后呼应之处。
卡里克尔是一种高级两轮马车,用一匹马或者两匹马拉均可,适合车主自己驾驶,车厢只有一个座位,前面提到那本马车专著A Treatise on Carriages指出卡里克尔的“使用者通常是杰出人士”,豪华版售价高达一百零三英镑五先令,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保时捷911跑车。在整部小说里面,除了达希先生,便只有顾尔丁驾驶卡里克尔,可见顾尔丁也是超级大富豪。本尼特先生的家境很不错,然而算不上特别富裕。小说没有指明本尼特先生家的马车是哪一种型号,但是根据相关描写,我们可以推断出大概也是翠轼。另外我们知道,本尼特先生的马不是专门用来拉车的,有时候需要干农活。结合这些背景,我们可以得出一道等式:本尼特太太想租顾尔丁先生的房子,相当于现在一个家里只有一辆雅阁、有时候连油都加不起的中产人士,试图叫一个开保时捷911的大富豪搬家把房子租给她。和简·奥斯汀同时代的读者,只要看到这里就会发现本尼特太太实在是——呃,用上海话来说——实在是太过十三点。但现在你就算请英美名牌大学英文系的教授来看,也未必能看出来这些奥妙之处,反正我看过六个《傲慢与偏见》的英文注释版,没有一个指出这一点。
其实我在翻译的时候,不怕像chaise and four这种虽然费解但比较罕见的表达,因为如今资讯发达,任何问题都有答案。我最怕的是一些常见的单词,因为最常见的反而最容易犯错。比如说第一卷第二章最后半句话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