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黄遵宪在担任日本参赞时期业已完成的《日本国志》终于得以在国内出版,并在之后附在维新刊物《时务报》上发行,书中所提出的“适用于今,通行于俗”的语言追求,真正开启了国人超越士大夫雅文学、诗文传统内部流派、风格分歧的思考,促使少数口岸文人之外的主流精英知识分子也开始从文学创作的语言和体裁方面出发,来探索文学作用于普通民众的思想更新和启蒙教化的可能。在甲午后于日本书目中遍寻变法图强之法的康有为,在所著《日本书目志》中专门将小说书目作为十五门书目中的一门进行整理介绍,指出“《六经》不能教,当以小说教之;正史不能入,当以小说入之:语录不能谕,当以小说谕之;律例不能治,当以小说治之”。将小说作为日本明治时期的成功经验和经史之补的现实功用明确提出。严复、夏曾佑在天津《国闻报》上提倡小说,也提及“闻欧、美、东瀛,其开化之时,往往得小说之助”(《本馆附印说部源起》),来自外部政治困局、军事失败的冲击,促使了大批中国知识分子对于欧美、日本经验的效法和寻求,而这种寻求与小说的相遇,有其偶然性,但也有内外交困、上下求索中历史的必然。
在中国小说内部,古典小说艺术的发展一度在明清时达到了顶峰,但清末鸦片战争至甲午之间,虽然也曾出现《儿女英雄传》为代表的侠义小说、《海上花列传》为代表的狭邪小说,鲁迅分别称之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平淡而近自然者”(《中国小说史略》),从平民化、通俗化的角度予以了肯定,但也指出后起者多滥恶之作,大量的小说流于庸俗的趣味因而被主流士大夫阶层所摒弃。这一点并不为甲午之后提倡小说的知识分子所讳言,梁启超在文章中也谈到小说不过是“小有才之人”“游戏恣肆以出之,诲盗诲淫,不出二者”(《变法通议·论幼学》),显然在文学本身的层面,小说本体的艺术价值尚未得到全面认识。但从中国古代学问、图书分类的角度出发,经史受众、传播范围的局限,诗文“载道”“言志”效应在开化民众层面上的失效,使得原是“稗官野史”之言的传统说部书获得关注有其现实的原因和土壤,1896年由梁启超、汪康年、黄遵宪等维新人士主办的《时务报》,虽多为宣扬维新思想政论文章,亦成为中国士大夫集中提倡小说理论、译介国外小说的开始,显然是作为应对甲午战败之后思想文化危机的一种方法出现的。在传统的“载道”文学观念影响下,以小说“教之”“入之”“谕之”“治之”,成为清末小说兴起过程的核心观念(梁启超后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总结为“熏”“浸”“刺”“提”四种作用)。应该说,在甲午之后,小说的命运首次与国家民族兴亡联系在了一起,而正是这一系列甲午文学变局中的对文化危机、文体嬗变的思考和探索,客观上为之后清末小说界的再度繁荣提供了理论预设和基础。
(作者单位: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