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起来,古罗马史家集体对罗马“革命”的解释大体一致,就是对外部力量的恐惧凝聚了内部的道德力量。恐惧刺激罗马人追求美德,压抑固有的贪婪,所以才会产生一大批精忠报国的平民百姓和贤明伟大的贵族精英。然而,随着外敌逐一被灭,特别是战胜强敌迦太基之后,对外部的恐惧感渐次消失,各地财富涌流到罗马,致使从贵族到平民普遍沉溺于享乐,进而追逐钱财,放纵人性恶,直至社会矛盾尖锐化到积重难返,天下大乱,最终靠一个政治军事强人收拾残局。
塞姆没有翻炒古罗马史家的冷饭,他赋予这场历史巨变以新的解释。其基本看法是罗马以元老院为核心的共和制已不能适应统治帝国的需要。这一看法并不新鲜,启蒙时代以来的众多罗马史家多谈到并论证这一点。塞姆的新意在于对所谓“革命”的领导人奥古斯都及其追随者的深入分析。他把奥古斯都身后依托的政治势力比作“辛迪加”。在他看来,“在任何时代,无论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是怎样的,无论它属于君主制、共和制还是民主制,都需要有一个寡头集团在幕后进行统筹;而罗马在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的历史都是统治阶级主导的历史。我们可以在奥古斯都建立的共和国里的官员和掌权者中再次辨认出革命年代的将军、外交家和财阀;他们更换了制服,但仍是同一批人。他们成了新建国家中的官吏。”
所以,他的著作并不在于为奥古斯都作传,分析他的性格与举止,而在于研究所谓革命的领导集团的构成,彼此之间通过婚姻、血缘和共同利益编织成的家族关系网,以及这一集团在内战和建立元首制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这种群体传记学(proso一pography)研究法配以严谨的史料考据,为罗马史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使这部著作具有了长久的学术价值,成为研习古罗马史的必要参考读物,也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在阅读《罗马革命》时,常常模糊了古代与当代的界限,事实上这本书本来就带有影射现实的目的。塞姆在书中不时穿插与现实政治比较的话语、归纳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观点便是证明。商务印书馆决定翻译并出版这部七十多年前的著作,我想必有这种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