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录为‘對’之重文”及末句“‘對’盖本二字”中的两个“對”字《杂录》都作“■”。
“對”为草木茂,故字从“丵”,丵者,草之发生也,从土从寸,似乎以邑土封植之也。(277页)
“似乎以邑”《杂录》作“以手邕”,检许氏《说文》的训释,察章氏行文的惯例,自以《杂录》为是。
参照《杂录》,有些缺文可补。如:
旧音亦有疑、娘相乱者,若《释名》以娪训女,盖不过一二事,此殆成国□讹,不可持为恒律矣。
“□”下本书承用《历史论丛》的编者校语:“钞件作亻,疑当作‘偶’。”而《杂录》正作“偶”。又“‘场’者,祭神道,古读如唐”(273页)的“读”字下本书亦承用《历史论丛》的编者校语:“原稿缺一字,当为‘读’字。”征诸《杂录》,乃是“音”字。又“今取声相近似,义相□□者”(274页),本书亦承用《历史论丛》的编者校语:“原稿‘相’字下空二字。”而《杂录》则作“通转”。
上世纪末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章太炎全集》,第八卷为医论,所以主要是请中医专家校点的。他们对专业的把握毋庸置疑,但对文献整理的通例不够熟悉,做了一些不必做乃至不该做的校改。不幸其中收入的信也影响到了本书,致余云岫:
日本人称子油为膵脏,“膵”字不知何本?恐是“膟”字之误。《礼记·祭义》:取膟乃退。注:血与肠间脂也。此以膟为血,为肠间脂。《礼记·郊特牲》:“取膟燔燎。”注:直训肠间脂,膟在肠上,古人通称肠间,日本人遂误为膵耳。(876页)
这里两度引及的《礼记》是由原整理者加工出来的。在《礼记·祭义》下,原整理者按云:“《祭义》为《礼记》篇名,原文无‘礼’字,今加。”在《礼记·郊特牲》下,原整理者按云:“《郊特牲》为《礼记》之篇名,原文无‘礼记’两字,从文义加之。”这两条校语非常荒唐:一则《礼记》本就通称或可简称为“记”;二则前文既引其书,后文书名自可甚至正该蒙上省略,为之补全实属多事。本书承用《全集》整理者增了字的文本,却删去了《全集》整理者的校语,而且未作任何说明(只标明了正文的来历《章太炎全集》第八卷),于是一来事实上章文已遭改篡;二来这样的整容术如果是编者接受与认同的,那么本书198页“《记》言”、255页“《记·文王世子》”、257页“《记·下曲礼》”、357页“《记》言”等等,何不都在《记》前补出“礼”字?这样的整理方式要是依类推广,就不堪设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