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把“是丹非素”当中的逗号移到“一间未达”之前就两全其美了。又致丁以此讨论《毛诗韵例》:
又云《风》字字有韵,尤为奇确。鄙意《雅》中亦多此例。即以《大雅·文王》一篇言之:“文王在上”,王、上为韵。“亹亹文王,令闻不已”,亹亹文、闻为韵。(271-272页)
如果只是文、闻为韵,章氏不会在“文”前带上“亹亹”——这太奇怪了,他的意思是“亹亹、文、闻”为韵。
本书对原文的校录不无过人之处。例如198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朱维铮、姜义华先生的《章太炎选集》注释本,所录数信来源不同,有的文字逊于本书。如致刘英信,《选集》所据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王学庄同志提供”的抄件,以条件所限,故颇有疑窦,如以鄂为“首义之邦,好友最多”,“好友最多”不类章氏口吻,本书录为“知友众多”,似较可从(众之繁体“眾”手书与“最”相近);“屡次瞭然,而听者漠然”,“屡次瞭然”本书录为“屡次晓告”,义亦较为明畅,“瞭然”盖为草书“晓告”的误认;“兵出经年,暴骨满野,若仍以高权搜之民,不如罢兵之为愈也”,“搜之民”不辞,本书录为“授之北人”,上下文气始得通贯;“幼襄、仲文近态稍解”,本书“近态”作“近怨”,前者必误,可无疑义。
但有些地方则《选集》绝对优于本书。如1906年12月致蓝公武:
顷者友人以大著见示,中犹《俱分进化论批评》一篇。(160页)
《选集》“中犹”作“中有”,“批评”置于书名号外。
其所以未仇敌者,由其知识进化,故恶亦进化,能增其怨憎之念也。(161页)
《选集》“未仇敌”作“为仇敌”。
就后得中,复有决定胜解者,由非决定胜解者。(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