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我们展示的18世纪的英国版权史充分表明了,作者的概念既是文学艺术作品商品化的产物,也是对工业革命时期文学艺术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想的回溯,而在18世纪末的德国也有同样的历史,作者和出版商都加入了那场超过20年的“关于书籍的大辩论”,并最终推动19世纪各德国政府(德国在1871年以前尚未统一)颁布了一系列的著作权法。甚至可以说,英国关于永久版权的那场论战,在德国法上如何看待作者的问题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在19世纪个人权利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尽管德国著作权法同样是在法律和经济的斗争中产生的,但其有关作者、以及作者对作品所享有之权利的哲学基础,则完完全全成为了浪漫主义理论的若干表达,其影响直至今天。
《版权的起源》,[美] 马克·罗斯/著杨明/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