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到最后的人当中有一个长着淡褐色眼睛,有着褐色皮肤的离了婚的漂亮女人,名字叫佛罗伦丝· 埃贝尔, 42 岁。她是在那对恋人,那个牙医,还有那个前“战地愚人”演唱组的女孩贝丝· 葛罗斯· 登普西离开后才搬走的。那个女歌手的包裹里装有350 顶羽毛帽和几个旧剪报簿。她是在那个小疯老头死后搬走的,那位疯老头被发现独自待在空无一人的公寓里。不知是什么原因,疯老头儿从未听到过下面的推土机声,不知道这里就要建设一座大桥。
她是在退休拳击手弗雷迪· 弗里德利克森之后搬走的,他在以前的拳击赛中只输过两场;她是在有17 个孩子的约翰· G. 赫伯特夫妇之后搬走的。无论如何,佛罗伦丝· 坎贝尔的搬家与赫伯特一家的搬家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无法相提并论。赫伯特一家运了12 次才把他们所有的家具、自行车、雪橇、盘子和狗搬到一英里之外的新家,共用了六个小时。他们最后搬完东西时,赫伯特先生,海军造船厂的一个工人,发现家里的猫不见了。所以第二天一早,他就派他的两个儿子回去找,结果在屋外廊檐下找到了那只猫,还发现了一把旧斧头。在后来的一个小时里,他们用那把斧子毁坏了旧家里能够毁坏的所有东西。他们砸碎了窗户、墙壁和地板,砸碎了旧卧室、厨房、书架和晒台栏杆,晒台是他们过去夏日夜晚经常围坐的地方。他们漫无目的地砸着,在轮番挥动斧子时,只感到一些野性的发作和破坏的快感。可是越砸越感到悲伤、疯狂,最后累得实在砸不下去了,就从砸烂的晒台上找回那只猫,永远离开了自己的旧居。
对佛罗伦丝· 坎贝尔来讲,就是以发生谋杀案为条件来威胁她也无法让她马上抛弃旧居。从离婚之日起她就和小儿子住在一套每月租金60 美元的公寓里,她很难再找到一套这样便宜的房子了。安置办人员对她已失去了耐心,因为她总是嫌贵,拒绝接受他们为她找的房子。现在,人家不再管她了,她只能在曼哈顿的白厅俱乐部干了一天的会计工作下班后,独自一人去找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