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人类发现了两种解法,一是反复多次博弈。在这种情况下,博弈者从长远利益考虑,就会放弃通过背叛而获得的眼前利益,合作便能出现。但反复多次博弈的前提是,小规模的熟人社会,如果是陌生人社会,各种合作都是一锤子买卖,没有长远利益可言,背叛就会成为更有吸引力的选项。现代社会都是大规模的陌生人社会,这种情况下,便需要有一个强力的第三方执行人,对于背叛者会做出严厉的惩罚,合作才成为可能,国家就是这个第三方执行人。
而区块链则提供了第三种解法,在陌生人社会当中能够实现熟人社会的效果。区块链上有很多人在分布式地记账,被所有记账者确认过的账目,在每个记账者的设备上都有完整的副本备份,所有人也随时都可以去查阅这些账目。除非你能够找到超过一半的记账者并买通他们,否则账目就是不可擦除也不可篡改的;但由于记账者无规律地分布在全球各种地方,只要其群体数量超过一定规模,要找到并买通超过一半的记账者就是无法实现的,从而,区块链上的账本就是可信并公开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个人通过区块链完成一笔交易,一旦其中有一个人进行了欺骗,这就会被记录下来,并且所有人都可以随时查阅到,这个人的欺骗行为相当于就进行了全网广播,他也就别想再和别人进行下一次交易了,考虑到这一点,他也就不会进行欺骗了。这就在陌生人社会当中实现了熟人社会的效果,也就是不需要强力第三方执行人,陌生人社会也能进行大规模合作了。这绝对是具有革命性的一种技术。
区块链在不需要强力第三方执行人的情况下实现了陌生人合作
新的问题是,记账活动是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的成本的,记账者凭什么愿意记账呢?如果是私有链或联盟链,这个问题好解决,链的发起人付费请人记账,这种链就仍然由发起人集中式管理的。如果是公有链,没有人来付费,就必须另找到激励机制来鼓励有人愿意来记账。所以公有链上就发行了token(数字货币),记账者可以获得token,由此又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正向循环机制。只要有token的激励,就会有人愿意来记账,但此时这个token毫无价值,仅仅是一串字符串;这不重要,有一定数量的人在记账,就会有别的人愿意到这条链上来进行交易活动,因为这条链上的行为是可信任的,而只要到这条链上来活动的人足够多,token就会开始获得价值了,来活动的人越多,token的价值就越高。由此就看到,对于公有链而言,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是一种共生关系,没有链就不会有币,而没有币,链就没有活力。
所以,区块链的公有链的生命力基于链上的群体共识,而群体共识本身是分布式的,它可以基于某种原因建立起来,也可以一哄而散,没有人能够实质性地掌控它。如果有人试图通过掌控足够多的记账者(算力)来控制一条公有链,这就相当于他在这条链上的数字世界掌握了超能力,他可以改账本了。无人可以抗拒使用这种超能力的诱惑,一旦他开始改账本,很快就会被用户发现,消息迅速就会传开,这条链不再可信,这条链上的共识瞬间破碎,人群一哄而散,该链发行的token价值瞬间清零,所以公有链天然是反集中式控制的。
区块链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类公司组织机制,也就是DAO。这里所说的DAO是“分布式自治组织”(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缩写,这个组织会通过开源代码来把一系列公开的规则算法化,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或者通过购买该组织的股份权益的方式,成为组织的参与者,基于开源的算法,组织所要推动的事情就可以在无人干预和管理的情况下自主运行,参与者也会自动获得分红收益。这种组织机制会形成一种全新的类公司机制,它能够完成与公司相似的功能,但又无需集中式的注册与管理。
这就是第三层次的真·分布式数字世界的特征,它是由群体共识所主导的。
4、元宇宙属于哪一层次,目前还处在一种模糊状态。现在的元宇宙多半是由第二层次的数字巨头所推动建立的,仍然是一种非分布式的状态,是被数字巨头所主导,可以被数字巨头创世与摧毁的。但在逻辑上来说,真正的元宇宙应当是属于第三层次的,它应该是一种真·分布式的数字世界,它会有最初的发起者,但其发展演化的过程会超脱于最初发起者之外,获得其独立的生命力,无人可以摧毁它,除非是:三体人来了,或者是这个元宇宙当中的群体共识破碎了,它才会瓦解。
区块链技术为这种元宇宙提供了技术可能性,DAO这种全新的类公司机制则为元宇宙提供了组织可能性。
Facebook改名Meta,全力押注元宇宙
元宇宙有着极大的可能性代表着未来,这又与技术的演化有关。技术的演化在历史上一直都极为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和消费结构,在农业经济时代,技术低下、财富匮乏,可能是95%的人在生产,5%的人在消费;工业经济时代,技术进步、财富涌现,95%的人在生产,95%的人在消费;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都被广泛使用,对于人工劳动的需求越来越低,有可能是5%的人在生产,95%的人在消费。这95%的人不是不想生产,而是不需要他们生产,那他们如何获得能力消费呢?除非是他们的消费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生产,比如,通过消费活动产生数据,而数据会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元宇宙刚好就提供了这样一种“消费-生产”一而二、二而一的场景。
只不过,当下的这些火爆的元宇宙概念和公司,多一半都未必代表着未来。当下元宇宙的大火,很像上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泡沫的时候,由于人们直觉到了未来,于是纷纷涌进来卡位。这个过程产生了大量泡沫,泡沫破碎后尸横遍野。然而,也正是在泡沫过后活下来的公司,把人类真正带入了互联网时代,才有了我们今天这个样子的世界,我们也才能坐在这里讨论元宇宙。
简单说,我们眺望到了未来,但我们还看不清最后会是谁真正地带来未来;甚至很有可能,真正带来未来的还没有出现,属于第三层次数字世界的元宇宙还未真正出现。
而第三层次数字世界,又依赖于第一层次数字世界作为基础设施,第一层次数字世界则还依赖更多的传统世界作为基础设施,层层的传导会构成一个庞大的相互依赖、共生演化的网络。比如说,元宇宙大规模发展后,对于能源的消耗,会是今天难以想象的一个量级,如果依赖传统能源,对气候的压力难以承受,于是就对新能源产生了强大的需求,而新能源的开发则又对一系列其他传统产业产生强大的需求。从而元宇宙通过层层传导关系,会反向地重塑传统世界的产业逻辑,也会更加深刻地重塑整个“传统-数字”共生世界的政治-社会逻辑。
06.新秩序的可能性
越是后来出现的数字世界,与传统世界的关系就越远,其秩序逻辑也就与传统世界差别越大。
传统世界的主角玩家是主权国家,它在第一层次数字世界仍然有很强主导性;但第二层次数字世界的主导者已经是数字巨头公司了,不过由于数字巨头仍然是集中式管理的,则主权国家仍然可以找到办法对其进行管控;第三层次数字世界则是基于真·分布式的群体共识,而这个形成共识的群体是不定型的,也不依托于任何特定的物理空间,可以说它无影无形、无所在又无所不在,每当你想要去抓住它的时候,它就会变成一缕轻烟悄然而去,实质性摆脱了传统世界的控制。
所以我们在构想未来秩序的时候就会注意到,一个完全区别于传统世界的第三层次数字世界正在浮现出来;但第三层次数字世界并不是完全独立于传统世界的,因为它仍然需要前面层次的数字世界提供各种基础设施,才能有效活动;但这种基础设施又不是由任何主权国家或数字巨头可以垄断的,所以第三层次的数字世界会在前两层次数字世界的各种市场竞争当中游刃有余,获得自己的生长壮大的空间。
由于多个层次数字世界的存在,某一个层次的玩家在进行博弈的时候,又会获得新的可以进去辗转腾挪的空间,所有的玩法都可能跟过去不一样了。所以,第三层次数字世界是真·分布式的,但它并不能独自垄断真·数字世界的名头,几个层次加在一起才构成一个真·数字世界,并且基于这种层次性,数字世界和传统世界之间仍然有着各种各样的接口。
面对这个正在生长中数字世界,人们就像500年前面对海洋的西班牙人一样。这个数字世界还没有充分长成,其逻辑也还没有充分展开,人们无法对其有实在的认识,更多地是站在传统世界来想象这个世界。现在我们看到的各个国家制定的各种数据监管法规,实际上都是站在传统世界想象数字世界进而来立法的,其比500年前站在陆地视角尝试为海洋立法的西班牙人高明点有限。
但基于对数字世界的各种分析我们无疑可以知道,主权国家不可能再是未来的全球秩序唯一的主导玩家了。第二层次数字世界已经蕴含着一种非主权国家的商人秩序的可能性,第三层次数字世界则蕴含着一种纯粹个体主义秩序的可能性。然而无论哪个层次,又都还需要物理世界的各种基础设施提供基本的物理生存的需求,所以主权国家也仍然有着其绝对无法替代的地位。
这样的一个未来,比较有可能的逻辑是,经济的回归经济、社会的回归社会、政治的回归政治、法律的回归法律。当下的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各种不均衡,已经把这样一种可能性非常现实地推到我们面前了,如何把握这样一种现实,对其获得精神自觉,从而真正地实现升维,构建起一种统合传统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更具超越性的秩序,是当下人类必须回应的一个时代问题。
原标题:元宇宙,到底位于数字世界的第几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