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2010-2017年,各省有关‘家庭暴力’的离婚案判决书数量”除以“2010-2015年,该省离婚登记数量”,得出各省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比例。(国家统计局缺乏16-17年离婚数据,由于我们仅需得出比例值,这个数据已经完全足够)
到这时候还不能下结论。因为我们可以发现,上边两张图的右端,都是西藏和新疆。但其实都是异常数据——这两个省份为什么新生儿出生比例正常,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非常宽松。关于计划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的讨论已经汗牛充栋,在此不表。
至于为什么家暴离婚案件少,是因为这两个地区的离婚率本就是异常数据:新疆是全国最高,西藏是全国最低,这其中主要因素是民族因素,比如新疆的婚姻特点是“换得勤”,西藏的婚姻特点是“不领证”(鉴于民族原因也就不展开说了)。总之,图中新疆和西藏的数据为无效数据,可以排除。
接下来,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端倪了。
福建、安徽、湖南。这三个省份完美贴合了我们的数据模型,既拥有超高的出生性别比,又在家暴离婚率上名列前茅。如果说这三个省份的男人是妻管严,上帝都会落泪吧。
当然,上海男人在家暴榜上的亮眼表现,也再次把“小男人”的名片甩到了地上。
而能够稳定在两个榜上均处于右端的,只有三个地区——东北三省、北京、四川(含重庆)。
如何解释这个结果?从“现代性、女性就业率、老龄化、生育水平低”等种种角度切入来解释,都没法找到合适的答案,然而当我们把2010年至今的全国离婚率拉出来一个表——
发现了吧,除了新疆这个干扰项外,东北三省、四川(重庆)、北京,都牢牢占据着离婚率的高点。
那么近一步探讨,为什么这些地区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呢?目前学界最公认的解释,就是这些地区的“家庭结构”太简单。“家庭结构”的计算方式是将“家庭户均人口数、人口出生率、15-64岁妇女人均存活子女数、人口总负担系数”加权统计。其实际意义就是看这个家庭的人口数量、老人小孩数量,家庭越大,需要赡养的老人小孩越多,那么家庭结构就越复杂。
家庭结构和离婚率的关系是这样的——
(图转自网站“EPS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