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仿作没有价值,那么,艺术家自己的仿作呢?似乎没有人说它们是赝品。不少艺术家都在模仿自己从前的作品。一些艺术家有了成功之作之后,画商也往往会要求他重复自己。大卫所作的《拿破仑一世加冕大典》,卢浮宫与凡尔赛宫各有一幅,哪一幅是真迹呢?两幅都是大卫所作,也差不多是先后所作。哪一幅才是艺术呢?我还是想坚持,先画的那一幅,凝聚了画家的创造热情,在作画过程的摸索中形成了这种构图和色彩,使之成为杰作,因此是艺术,后画的那一幅只是前一幅的模仿。我们还看到这样的现象:杜尚在1917年送到美国某展览要求作为艺术品展出的那件名为《泉》的展品已经消失了,后来放在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法国蓬皮杜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现代艺术馆的《泉》,其实都是仿作,尽管有杜尚本人的签名。这件作品的意义,应当只体现在第一次要求将它展出的冲动,以及由此造成的事件之中。
从创作到欣赏,从思想情感的产生到传达的实现,从艺术家赋予作品以意义到批评家对意义的阐释,这都是整体,不能割裂。艺术在性质上就是美学价值与历史价值的统一体。这种统一,就体现在“事件”上。“事件”是理解艺术的一个具有启发意义的视角。
艺术史是一条河,大浪淘沙,沙留下了,水流过去了,但河还在。一部艺术史,出现了种种奇观。我们不能将它们放在一个平面上,超越时间性来进行评判。所有的艺术品带着自身的时间属性,它们的形成都是或大或小的一个事件。我们只有在承认这种时间性的前提下,再思考这样的一些问题:有些艺术品不美,有些时期的艺术品不美,但是,它们在人类对美的追求的长河上,曾经起过一些作用。在经受种种挑战以后,美还会回归,回归艺术,回归自然,回归生活。
作者:高建平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国际美学协会前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