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临亨所记之荷兰船队,为范聂克(Jabob Von Neck, 1564-1638)所率领的荷兰“老牌公司”船队,于1598年从荷兰出发前往东印度,在攻击澳门之前,刚在香料群岛被葡萄牙人击败。万历三十一年(1603)荷兰舰队在韦麻郎(Wybrand Van Warwijck, 1566-1615)率领下再攻澳门,又遭失败,后在南洋华人李锦、潘秀等人协助下,贿赂福建税监高寀,而得占据澎湖百余日,被浯屿把总沈有容逐出。此次荷兰人再现于中国闽广沿海,被福建漳州人张燮详记于《东西洋考》卷六,其中对荷兰人相貌描述更详,云:“其人深目长鼻,毛发皆赤,故呼红毛番云。”张燮此处特别加了一个注释,引用颜师古对西域人外形的评论:“颜师古曰:西域诸戎,其形最异。今胡人青眼赤须,状类猕猴者,其种也。”其对荷兰人外貌的厌恶与贬低已显而易见。
近代早期中国人接触到的欧洲人,除了随季风而动的商人和随商船队而来的军旅,最重要的便是西洋传教士群体。很多传教士在华生活十余年甚至数十年,中国人得以与其有更长期、更频繁的接触,近距离端详他们。明末清初来华天主教传教士以耶稣会士为主,他们奉行文化调适策略,来华后学习中文和中国传统文化礼俗,而且在外貌上也为迎合中国人的习惯做了一些改变:穿儒服、蓄发留须。穿儒服是为了把自己塑造成有知识的西来儒者形象,拉近自己与士人阶层的距离,提高社会地位,获得来自中国人的应有尊重,以利于天主教在华的传播。蓄发留须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尤其是要与和尚做区隔。
耶稣会士的调适策略取得了良好效果。利玛窦在韶州期间,与韶州府同知刘承范交游。刘承范后有《利玛传》之作,记其与利玛窦交游经过,其中描述利玛窦相貌云:“其貌则突颡深目,苍颜紫髯,觉有异焉者。”刘承范钦佩利玛窦学识,因此对利玛窦“突颡深目,苍颜紫髯”的相貌,并无美丑的评判,只有异同之比较。利、刘交游于1589-1591年间,此时利玛窦虽尚未易儒服,但应已蓄须,以别于和尚。1592年,利玛窦正式向耶稣会远东巡阅使范礼安提出留胡须、蓄长发、易儒服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