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字不体面 赠字显友情
官员们在有俸禄的时候,为增加收入而卖字,大概会被认为是不够体面的事。清初书法家傅山曾慨叹:“文章小技,于道未尊,况兹书写,于道何有!吾家为此者,一连六七代矣,然皆不为人役,至我始苦应接俗物。”傅山不曾为官,对他来说,卖字为生都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何况官员们。即使是公开挂润例卖字的文人,如莫友芝等,朋友求字并不收钱,润例是对生人的。这个习俗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初年。也就是说,卖字的文人,也依然保留了相当大的非商品化的空间。如果将书法都作为商品来处理,那对文人文化将是一个重大冲击。比如说,在旧时代,友人之间的相互题跋和酬唱,是切磋交流的雅事。如果写字收钱,成为商业活动,很多文人的交流活动也会受到影响。
晚清的官员们写字如此多,也正和维持自己所处的那个集团的凝聚力有关。我们来看曾纪泽在光绪三年(1877年)五月廿九日的日记:“为眉生两孙写折扇各一柄,四体书,甚工密。”李鸿裔(眉生)是曾国藩的幕僚,虽比曾国藩小整整二十岁,但和曾国藩的关系极为亲密。光绪三年这一年,李鸿裔46岁,在苏州赋闲。李无子,立侄子赓猷为嗣,推测下来,李鸿裔的两个孙子年纪不大,最多十几岁。但曾纪泽却也写得十分用心,既用“四体书”,又“甚工密”。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翁同龢为戈什(卫兵)、巡捕、仆役和其他提供服务的人们书写扇对,在晚清并不是特例。扇对是在支付了正常酬金后的额外礼品,表达对服务的感谢,而不是少付银两,以扇对抵值。这或许反映出了官员的礼品圈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但是,正因为是礼品,扇面上的官员的名款对礼品的收受者才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官员的书法不是商品,那么书法流通就始于互换、馈赠、索求,它的流通范围虽有所扩展,但尚在掌控之内。因为,一般地位卑微的人,并不能托人索求,只有那些有机会直接为官员提供了服务的人,才可以得到扇对礼品,而这样的人总是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