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陈宏谋发现当时江南有不少大米批发商已经闻风而动前往湖南去买粮。为了避免“谷贱伤农”,陈宏谋下令湖南的县吏们先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然而再转卖给刚刚到达的外省商贩,从而避免粮商过度压低价格。
除了确保国内粮食市场的顺畅运作外,清政府还一步步对海外粮食市场进行开放。开朝之初,为了打败郑成功政权,清朝统治者实行海禁,对海外贸易一度非常排斥,但到了18世纪,粮食问题是头等大事,粮食进口越来越被提上议事日程,尤其在那些出口导向的沿海地区。
到18世纪中叶,福建泉漳二府的粮食进口需求已经达到了每年150万到200万石,而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来自内陆粮食市场。
17世纪时,出于稳定收复不久的台湾安全形势的考虑,康熙曾禁止台湾大米出售到大陆。到了1725年,面对地方官越来越急迫的恳请陈情,雍正皇帝批准买进台湾的大米以满足福建沿岸地区的粮食需求。而在陈宏谋更是在1753年成功说服乾隆帝彻底放开对海峡之间贸易的限制,一个双赢的局面就此出现:福建沿海的粮食需求更好地得到了满足,而台湾的经济也得到了发展,也更增强了对大陆的向心力。
海峡贸易的解冻为更远方的南洋粮食的进口铺平了道路。1728年,雍正下令从厦门入关的暹罗大米享受免税待遇。到了1742年,为了进一步鼓励大米进口,乾隆下令所有载有从南洋进口大米的船只,其所有的其他货物可享受最高达50%的关税减免,具体税率根据大米进口量而定。
老练的陈宏谋等人应对饥荒危机时也颇能熟练利用市场机制,协调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当从老友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得知江苏的一些地区遭受严重饥荒时,陈宏谋主动上奏从湖南调出20万石大米救灾。不过,这批救灾粮不是直接免费发放到灾区,其筹集、调拨和分发是利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来实现的。陈宏谋意识到,如果直接从市场收购20万石大米,则一来本地供求平衡有可能被打破,损害本地消费者利益,二来从灾区前来购粮的粮商可能会因粮价过高而减少采购量,无法缓解灾区粮食供应紧张局面,也即“官买仍不能多,而反阻商贩之流通,亦觉非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