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换帖”结拜,有的是基于相同的经济利益,有的是基于共同的文化志趣,当然,还有的是基于共同的政治诉求,譬如反清。清廷尤其忌惮后者,《大清律例》对此明文禁绝,将之归入“谋叛”一节:
凡异姓人歃血订盟,焚表结拜弟兄,不分人数多寡,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其无歃血盟誓焚表事情,止结拜弟兄,为首者,杖一百;为从者,各减一等。③
不过一纸条文显然是禁不了民间结拜,更令清廷没想到的是,“换帖”结拜之风,亦刮到了官场。
乾隆三十七年(1772),都察院左都御史张若溎说起“各省吏治之坏”时提到,“司道府及州县,各序齿兄弟相称,树彼此依倚之势,”且互相“换帖”④。
清代文网甚密,就连民间结社也严厉禁止,官场朋党亦发现一起即打压一起,官员之间竟有“结拜”之举,兹事体大。
一次失败的自查自纠
张若溎请求皇帝治理这一歪风邪气,乾隆帝便决定,每年年终,各直省督抚等即将本省官员有无换帖、上省、宴会等事汇奏一次,即这项监察事务,依循“州县——道府——藩臬——督抚——皇帝”等程序,逐级上报。
目前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所见相关奏折数量即有474条之多(内有部分重复折件),以乾隆三十九年(1774)为例,谈及该项事务的24位具奏人中,除直省督抚外,还有漕运、东河、南河三位总督,两淮、河东两位盐政,以及盛京户部侍郎等人,涉及军政、民政、漕运、河务、盐务等系统。可见,这项制度在乾隆年间确有执行,且力度不小。
然而,让官员自己查自己,结果可想而知。
笔者翻阅了数百份“换帖”汇奏折件,结论都是“查无换帖等事”。这让奏折中提及吏治崩坏的张若溎很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