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战非战的议论太长了,非我们所能讨论。不过有一层,有些东西,任凭如何,了结他们的几条狗命,也未尝不可。但是从前为了某姓刘的某姓宋的历代帝王万世子孙之业,现在为了某某汽油大王,某某资本大家,去杀你对面素不相识的,同有妻子的,只有制服不同的一个人,确实怎么一回事呢?中国人素来“酷爱和平”,并不好战。此中是何道理,现且不去计较,(听说因为中国人是写实主义者,恐怕也有几分是处,)我想就乐得趁这酷爱和平的本性,博个美名,去做世界大同的宣传者吧?横竖战争上是不会有什么贡献的。那么,这本书的销路,在中国应该不至于十分坏吧?
林语堂,十八,九,廿七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