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里,拥有超能力的主人公约翰尼看到未来的斯蒂尔森最终凭借他的独特路线和肮脏手段当选美国总统,然后发动了一场战争——一场世界级大战,核战争,二十多个国家互扔原子弹。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约翰尼决定去刺杀斯蒂尔森。“最重要的,别以为我没进行长时间的、痛苦的反思。如果杀了他,人类可以获得四年、两年甚至八个月的时间进行反思,那就值得做。这是错的,但也可能最后证明是对的。我不知道。但我不愿再拖延了。我知道斯蒂尔森是多么危险。”
不过,我可不是在暗示特朗普和斯蒂尔森一样危险,也没有鼓动老金去刺杀他。毕竟这是一本写在将近四十年前的书,还是一部小说。小说都是虚构的,对吧?任何人都能看出,斯蒂尔森的政治主张和特朗普其实并不一致。让我们把虚构与现实之间的那道界限划得更清晰一些。
不过,对“人们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怪人”这个问题,小说作出的解释倒很有说服力。
第一,他用粗鲁的方式让人们在陈腐的政坛中看到了新意。
第二,他提出的政策拉拢了底层民众。
第三,即使那些对他不是很感冒的选民,也对之前的那些政客太失望了,既然如此,改变一下又有什么坏处呢?
这种境况和当今的美国确实有点像,对吧?不知道老金在领头签署公开信的时候,有没有联想到他多年前写下的这一幕。他一定会重新体会到自己的国家即将步入深渊的那种强烈感受。不管对不对,总之这就是他的亲身感受。
这次,他选择的武器是笔。
所以最后,问题来了:如果往斯蒂芬·金手里塞一把枪,他会毫不犹豫地对准特朗普扣扳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