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马原养了一百多只鸡和鹅,也养狗和猫。一些以前的朋友来看望他,惊讶于生活状态的转变,曾经那个勇冠三军的先锋小说猛将,如今成日里围着动物和房子转。三年前,评论家李敬泽曾问他,在这样的地方住,是否会觉得孤独。他想了想,回复说,哪有空。
徒步进山
据说,在写小说、盖房子和做铁路工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秘密的联结。
年轻时,马原在铁路系统工作,常常在下班和休息的时候写小说。转眼便是三十年过去。现在,他在远离城市的边境,将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盖房子,闲暇时才写小说。他熟悉机械和建筑的构造和流程,也迷恋小说的结构和技法,喜欢将故事进行拆卸和重组。
1978年,马原参加高考,进入辽宁大学中文系学习。那时候,大量西方和拉美小说成为文学青年的新大陆,阅读的记忆又慢慢发酵,变成了创作的催化剂。有时候跟同样喜欢文学的朋友们喝点儿小酒,互相拍着胳膊腿,感叹说,原来小说还能这样写,这辈子要是能写出一部这样的作品,就够了。
像是准备打下一片天地的好汉,马原擦掌摩拳,也要占山为王。他打开地图,瞅准了离家乡最远的地方——西藏。那是1982年,马原刚刚大学毕业,但已经到了而立之年。那一年,带有官方色彩的首届茅盾文学奖给了《大墙下的红玉兰》和《芙蓉镇》这样反思文革和历史的长篇作品,它们也是此前流行于文坛的“伤痕文学”在写作上的一种延伸。而在大众群体中广受欢迎的则是路遥刚刚发表的中篇小说《人生》,表现的是特定历史情境下农村青年在城乡之间的选择与困惑。
但马原不一样,他不仅要成为作家,还要成为博尔赫斯那样的“作家中的作家”。在中国,独具一格往往意味着孤军奋战,写作的秘密只有在少数人和少数时刻才会被拆开,也注定了一种边缘的姿态。马原决定徒步进山,开辟崭新的表达方式。后来莫言对马原说,你去西藏真是去对了,正是这片土地成全了你的写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