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是我独立完成的戏曲文学剧本。之所以叫“戏曲文学剧本”,就在于它不是特别规范的戏曲演出剧本,一方面因为剧本太长,有三万多字,而按照舞台的要求大约一万多字就够了,所以《锦衣》若要搬上舞台还要进行大量删节;另一方面,里面的唱词也不是按照规范的唱词写的,这个唱词对平仄有要求,我却写得很自由。这是一种尝试,也是我对民间艺术的致敬,同时也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试图开拓我艺术创作的领域。
民间艺术有深厚的历史和地理原因,一个地方的人之所以用这样一种腔调演唱,这跟当地的文化尤其是方言有很大关系,小剧种自身所具有的浓厚的地方色彩是对走进庙堂的京剧、昆曲这样的大剧种的一种对应,它们的唱词不如王实甫、关汉卿来得规范,但是它有蓬勃的生命力,有强烈的生活气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我想我作为一个写小说的,应该天天看戏,这是一种必要的学习。自己动手写一个剧本,会有共生的体验,通过写剧本的过程,我感受到了当年我们的民间艺人们在创作、演出地方戏曲时的感受,这也使得我的创作体验更为丰富。
问:我看这个剧本的时候,很感兴趣的是“人鸡幻化”的这部分,它的舞台感很强,是不是您特意设计的一个情节?
莫言:这个“人鸡幻化”的情节当然远远超出了我母亲给我讲述的故事原本。故事里的鸡失去了“锦衣”,变成了一个“光腚”鸡,很狼狈,但是在小说里面,我还是把他作为一个有正气的正面形象来表现的。在剧中,审判官说,只要你还能变回鸡,就免死;你变不成鸡的话,你们俩就要被火烧死。就在他要把锦衣往身上一披变成鸡的时候,这位女子把锦衣抢过去,一把扔到火里去。她说,你就是个人,你没必要为了救我而变成一只鸡,你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奇男子,一个英俊的男子汉,我宁愿死也不要让你再变成一只鸡了!我想用这个方式,把这个故事升华一下。现在有了革命的背景以后,这个故事纯粹就是表演了,变成了革命党利用了当时迷信的社会环境,来吸引清朝的统治者、军队离开县城,是革命军攻打县城的调虎离山计,但我还是完整保留了第一稿里“人鸡相变”、“宁死不变”这样一个光彩照人的细节。
提起明代的锦衣卫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很多人都会不寒而栗。在众多的影视作品中,锦衣卫和东、西厂一直被描画成阴森恐怖、杀人如麻的地狱魔窟。明代的厂卫特务机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又有过哪些令人发指的恶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