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林丁丁和文工团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被辜负、被亏欠,他们不仅把刘峰的付出一笔勾销,还添上了对他的“怨”。“怨”从何而来呢? 既然刘峰“干尽好事、占尽美德”,那么作为“亏欠了你”的回报,“我们”已经给了“你”荣誉、把“你”抬上了大理石座,成为一尊“不食人间烟火”的雕像,那么“你”就不应该再要求属于个体的真情实感了。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狭隘逻辑:如果承认个人的情感、欲望、自私和算计是真实的,是人间烟火味,那么无私助人的美德、友爱和平等观念以及把它们作为价值基础的集体就是“伪”和“假”的。即使是战场上的刘峰,也遵循着“亏欠”的逻辑:他受伤后一心想死,因为只有牺牲生命、成了英雄,林丁丁才不得不传唱他、记住他。
当《芳华》在回忆文工团、回忆历史中的一段集体岁月时,所根据的价值基础却是个人主义。在创作者看来,刘峰们表现出来的无私、勇敢、友爱和牺牲,都是为了“名声”、“爱情”,实质上遵循的还是“亏欠”和“还债”的交换价值。
吊诡的是,就在小说叙事的内部,即使是严歌苓自己也无法否认友爱和同情的真实性。用“亏欠”一词来统摄文工团岁月,终究不过是她一厢情愿地以己度人罢了。比如,小说一方面把刘峰定义为“善良过剩”、没有“人间烟火味”,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当刘峰托举起小萍时,他温暖的双手“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借着公家触碰输送私人同情的”。难道刘峰所表达的同志友爱不真实,不是“人间烟火味”吗?
同样的,在电影里,当文工团面临解散、举行最后一次会餐时,每个人的眼眶都蓄满了泪水,每个盛着酒的搪瓷杯都哗啦啦地碰撞,无数的手臂和肩膀挽在了一起,“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的大合唱毫无保留地宣泄着情感。此刻,又响起萧穗子的画外音:“文工团是我们不能割舍的一个家。”可是,文工团作为“家”、作为集体的意义和价值在哪儿? 恐怕冯小刚和严歌苓都无法也无力回答这个关于集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