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六月初六,即公元1906年7月26日,从东京回到绍兴的青年鲁迅在周家新台门与朱安完婚。“六月初六”应当是周家按黄历选定的黄道吉日,但对于鲁迅来说这是受难日。长期以来,这桩婚姻普遍地被看作“封建婚姻”,男女双方被看作“封建婚姻的受害者”,但是,关于婚礼在鲁迅心理上会留下怎样的创伤,却鲜有具体分析。按照《朱安传》的叙述,从1899年3月周家向朱家“出口”(绍兴旧婚俗中的求婚程序)算起,定婚七年之后,婚礼才得以举行。母亲鲁瑞是听到儿子鲁迅在东京娶妻生子的传言,才谎称生病唤鲁迅回国完婚。就是说,鲁迅是被骗回家的。但是,骗他的是自己的母亲,他只能忍受,并且顺从母亲的安排与朱安完婚。鲁迅本来十分厌恶“瞒与骗”,视之为中国“国民性”长期批判,但母亲却在他的终身大事上骗了他。1936年,鲁迅曾写《我要骗人》(收入《且界亭杂文末编》)一文,文章虽然是就中日关系而谈,但他对于“骗人”的理解之中,应当存在着为母亲所骗的记忆。《朱安传》指出鲁迅与鲁瑞“母与子的关系也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理想化”,是有根据的。据黄乔生《八道湾十一号》的考察,鲁迅留下了许多照片,但其中却没有与母亲的合影。在批判中国“吃人”历史的《狂人日记》中,也存在着亲人相吃的悲剧。由此可见,婚礼中鲁迅的痛苦之一,就是对寡母的“爱”与“怨”的冲突。对母亲的爱戴与体谅使他接受母亲的安排与朱安完婚,而在此过程中他又必然怀着委屈与怨恨。而且,婚礼中出现的辫子、小脚问题,对于从东京回来的鲁迅来说,则具有特殊的、恶毒的讽刺性。在明治末年的日本,中国男人的辫子与中国女人的小脚都是愚昧与屈辱的符号。1903年3月,鲁迅在留日一年之后剪去了辫子,并为此拍“断发照”作纪念。同样是在1903年3月,大阪的世界博览会发生了“人类馆事件”,一位身穿中国服装、裹着小脚的女性(主办者说是“台湾人”)被放在会场里展览,引起中国留学生的抗议。此事无疑曾经刺激鲁迅。鲁迅在仙台医专留学时,藤野先生关于裹脚女子脚骨的询问也曾使他为难。在1926年11月所作《范爱农》一文中,鲁迅依然写及自己留日时期对小脚的深恶痛绝。然而,在1906年农历六月初六的婚礼上,鲁迅被迫戴上假辫子,并且在脑后垂着假辫子的情况下看到了朱安的小脚。朱安的小脚无法撑起的大鞋从花轿里掉出来,还酿成了婚礼上的一个“事件”。鲁迅终生对辫子深恶痛绝,多次在文章中批判,婚礼上的假辫子无疑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