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鎏金竹节纹银茶匙(点茶器)
长24.5厘米、宽3.6厘米。长柄,装饰有竹节,勺面较平,上饰莲花纹。茶匙又叫作茶则。它有两个用途,一是作为量器使用,茶末入釜,要用茶则来量取。茶则不仅是量器,而且在点茶时还用以击拂、搅拌汤花使茶末溶于汤中。这件银勺的柄呈竹节状,复原后带有较明显的弯曲弧度(柄端断裂),勺面宽而扁平,还有装饰有莲花纹。从手感上来说,属于柄重而勺面轻。
从陪葬品的等级来看,这在晚唐五代时期不是普通地方官能够使用的,据推测,应该至少是刺史级别的官员才能够达到的墓葬的规格。成套茶具在此之前仅有法门寺地宫出土,而浙西作为金银器的产地,多为同类型器物的大量窖藏出土。长沙桃花岭唐墓出土的茶具,为我们研究唐代金银器和唐代茶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证据。
素面带托银碗(饮茶器)
高4厘米、口径9.4厘米、托径14.5厘米。整器为托盏与银碗的组合。银碗五瓣海棠口,口外侈,器身略有分瓣,但不明显。托盏同样为五瓣海棠口,微微上翘。整器素面无纹。整体形制与同墓出土的瓷碗极其相似。
鎏金带盖银碗(存储器)
高2.1厘米、口径9.5厘米。平底,斜腹,侈口,碗口为五瓣葵花形,但分瓣不太明显。弧形盖,盖顶装饰南瓜蒂形捉手。通体素面,光滑无纹。这类型的碗在8世纪到9世纪都有出现,而且大多属于孤例,并且一直到法门寺地宫里也有出土。由于在整套器物中并没有一件器物大到可以用来存放茶饼,因此它在大小上更接近于储放茶粉的器物。加之这件器物有盖,作为容器使用,考虑装盛茶粉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