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员厅是共议漕运之处
在通州区中仓街道,有个四员厅社区,这个社区的名字就源于仓场总督衙门的一所重要建筑——四员厅。
仓场总督衙门位于通州西北部,佟麟阁街南端东侧。据《北京地名典》载,为加强供给北平府防卫重兵的粮饷,明洪武、永乐年间在通州建有四座国仓,即大运中仓、大运西仓、大运东仓、大运南仓,以储存江淮所运漕粮,供应军队粮饷。朝廷极为重视通州军仓管理,故于通州设置仓场总署,以户部官员管理。至宣德五年(1430),明廷命户部尚书李昶专司通仓,遂于通州建管粮分司署,户部尚书驻此理事,俗称尚书馆。以后也有加户部侍郎衔的官员来通州办理公务,但尚书馆的名称却沿用了下来。
清兵初入关时,立足未稳,加上大肆推行“圈地”政策,遭到百姓反抗。清廷在通州设十三营,由总兵统率,其驻扎的总兵府就是明代的尚书馆。康熙年间,因此处北毗西仓,西近后南仓,东临中仓,故将此改建为仓场总督衙署。每年春至秋季大运河漕运期间,户部委派总督仓场侍郎满汉各一员与都察院遣巡仓御史满汉各一员,共四位大员至此总理漕务。仓场总督衙署下设东科、西科、漕科、详科、印科等5科,共同办理漕运事务。仓场总督衙署内建有理事厅一座,恢宏轩敞,为四名朝廷大员共同议理漕运、仓场等事之处,远近闻名,遂称为四员厅,在四员厅附近的街巷遂称为四员厅胡同。
在四员厅共议漕运的大员中,都察院所遣的巡仓御史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清初继续沿用明朝的审计体制,分设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前者侧重于地方和军队的监察审计事宜,后者侧重于中央机关的监察、审计和纳谏事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将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审计大权一统于都察院,使都察院在机构、地位和权威等方面,都比以前有所加强,其主要职责是“纠察百僚,纲维庶政”。都察院下设15个监察御史,以及巡仓御史、巡漕御史、巡盐御史等职官。其中,15个监察御史分别负责管辖内的审计监察事务,又分领对内阁、六部、诸院、寺、府的审计监察事务。巡仓御史、巡漕御史、巡盐御史等各自负责某一特定的审计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