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红楼梦》的确是一部写人的杰作,这也正是您撰写这部“人物论”的原动力吧?
李希凡:对。最初我的想法是,我多年熟读《红楼梦》形象资料,根据这些积累,写本平实的人物论,自以为应能多方面阐释艺术典型论的真理,彰显曹雪芹杰出的艺术天才,或许还能说出一点独到的看法。这个设想是从二十世纪末就开始酝酿的。在此之后,红学研究界乱象丛生,细碎的索隐、抉微势头再起,正经的文本研究总是被岔开,始终无法占据主导地位。真正感动人的还是《红楼梦》本身啊!红学研究还是要重视研究文本创作。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重点关注的就是作品的社会意义和思想意义。文学自有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和时代条件,文学是独立的审美创造。我想我总得做点事,在文本研究上更深入一步。
《红楼梦》插画
澎湃新闻:这真可谓是苦心孤诣了。具体到典型形象创造上,《红楼梦》与其他名著相比,有什么独到之处呢?
李希凡:在中国文学史上能写出这样典型的有才能的作家,只有曹雪芹;能写出每个人都是典型的作品,也只有一部《红楼梦》。我读过的外国作品不多,但以个性化的典型形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果戈里《死魂灵》的乞乞科夫、冈察洛夫《奥勃罗摩夫》里的奥勃罗摩夫,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里的葛朗台老人,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卡列尼娜……那都只是小说主人公“个体”给我留下的印象。而曹雪芹《红楼梦》的典型形象的创造,却不是集中在一两个主人公身上,而是着力塑造了同一生活环境中众多的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这曾被誉为“如过江之鲫”。
在《红楼梦》里有名有姓的,就有三四百人,其中多数人物生活在末世繁华的膏粱锦绣的贵族府第,但在曹雪芹的笔下,却各有各的身世经历,各有各的命运遭际,各有各的个性风采,各有各的审美意义。
金陵十二钗,虽然都是生活在大观园的同一环境里,年龄和生活方式也大体相同,可个性、气质、言谈、风采,以至音容笑貌,却决无雷同的描写,她们深印在读者心目中,既是熟悉的陌生人,又是独特的这一个。特别是处于情节中心的婚恋悲剧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借用“脂评”的一句评语,都应当是“亘古一人,并无二致”的“真的人物”。
澎湃新闻:我们知道,20世纪50年代,关于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典型共名”问题——如爱哭的女孩就被叫作“林黛玉”——您曾与何其芳展开了激烈的论争。在这本著作中,就这个问题您有什么新的认识?
李希凡:首先,姑且不论这种“共名”说是否真能阐述艺术典型的创作规律,用“爱哭”这样一个抽象化的词语去概括林黛玉的典型性格,就显得过于偏颇了。如果有个女孩子,没有文化内涵,长相丑陋,但也很爱哭,把这样的女孩子称为“林黛玉”,试问《红楼梦》的读者有谁愿意接受呢?“爱哭”只是林黛玉性格中非常外化的表面特征,把“爱哭”作为林黛玉“典型性格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把林黛玉的人格魅力弱化、庸俗化了。
陈晓旭饰演的林黛玉
澎湃新闻:近年来兴起的《红楼梦》“揭秘”热,您是怎么看待的,能具体谈谈吗?
李希凡:正如曹雪芹生前所忧虑——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正在被曲解、贬低,甚至误读。《红楼梦》的博大精深已曲解为“宫闱揭秘”,成了“索隐大全”,简直不再是文学杰作。他们只在琐碎考证上下功夫,看不到《红楼梦》对封建末世贵族统治的腐败、社会矛盾的尖锐化,以及意识形态、等级观念渗透在人物形象性格中的多姿多彩的表现。《红楼梦》绝不只是流言家看见的宫闱秘事,也不是曹雪芹家事的纪实,而是通过深刻的思想内容、典型的人物创造和感人的艺术魅力,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及其上层建筑进行的深刻揭露和批判的伟大的现实主义的文学杰作。
澎湃新闻:您对于学术研究中的论争现象是如何看待的?您把毕生精力献给了红学、文学研究,对此您最深的感慨是什么?
李希凡:对于学术发展而言,自古以来就有百家争鸣的传统,论争是有益的,没有论争就没有学术的进步,不怕稚嫩,不怕匆促,展开批评是对著者最大的尊重。当然,思想问题和学术问题是属于精神世界的很复杂的问题,学术应多注意讨论,平等切磋。我始终畅快地写着自己想写的东西,尽管也会犯错误,或者会被误解,有不同意见的,我还是要参与论争。我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能够一生从事所爱,又能在文艺评论繁荣的时代参与其中,已是极为幸运。
87版《红楼梦》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