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便可以说到商人的原罪问题。有些书生假设他们比商人高贵,自古以来就以羞辱商人为尊。原本商人一种“无尖不商”的让利营销行为,被他们改成“无奸不商”,尽管这不是事实真相。书生有真正高贵的书生,也有下三滥的书生。同样,商人有诚信商人,有儒商,也有坑蒙拐骗甚至无恶不作的商人。但在一些书生那里,他们把坏的商人视作商人的整体,而把好的书生,视作书生的整体,那就自认为拥有了对商人的天然批判权。并且,他们从“无奸不商”开始,强调金钱与财富的罪恶,甚至产生阶级斗争学说,企图将全体商人永远钉在永远的历史耻辱柱上。那么,凡商人就一定是贪婪、无耻、卑鄙的东西。在古代,在许多王朝,还曾有商人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的社会歧视与潜规则。商人的原罪就是这样产生的。在现代社会,整个世界也都有有钱即罪恶的理论。有些商人因为富有了,也接受这套学说,自认为犯了原罪。当今中国,阁下若成千万、亿万富豪,被认为必是官商勾结的结果,更是罪中之罪,恶中之恶。不可否认,中国现在的千万、亿万富豪们(仅限商人,不含贪官),相当多、相当多的人在发家路上都有过一些不堪的黑历史。若不是曾经依附于官权,他们当真很难成功。但是,我们要明白的是,有些富豪当真比较干净。那类纯以技术、发明起家人,基本又只是做外贸业务,他们除了交税、不停技术创新和做市场服务,加上注意洁身自好,真不需要仰息官权而生存和发展。倒是有些官员眼红他们的钱财,通过吃拿卡要,迫使他们有些轻度的行贿行为,他们不得不有所妥协,并不能说明他们就是什么奸商、恶商。其他有些人在大环境下,曾利用法律的漏洞及制度的不严为自己牟利,而法律当时不许可后来又许可了,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他们在特殊的时候胆儿肥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他们做了,赚了个时间差的钱,那也算不得有多大的恶。比如当时没有买地的资格,他们通过“挂靠”买了地;当时没有进出口权,他们向某些单位缴昂贵的“管理费”,得到进出口权。还有些人是有明显的官商勾连之事,有过一些依附权力获取暴利的行为,但他们又相对冷静,大致守得住做人最后的底线,至少不把坏事做绝,那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有可以谅解之处。可是,一些书生笼而统之,一说这些富豪,就咬定他们必然贪婪与邪恶,大奸大恶,那就太武断了。具体的商人要具体地看。没有事实依据,非将商人描绘成不可信的无耻之徒,那真正的奸商、恶商反倒在一旁吃吃地偷笑了。对商人的好坏判别,应以法律为依据。在法治不严明的情况下,仅用原罪说非将商人打入另册不可,那不是真正的理性的社会公议。正确的做法是呼唤法治与真相,而不是专做精神上撕咬商人的恶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