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广东普及新式教育和社会教育
民国时期,广东的教育走在全国前列,这与粤系军阀陈炯明的所作所为有着极大的关系。
民国十年(1921年),陈炯明为了推动广东教育,成立了广东省教育委员会,聘请当时著名的教育家、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陈独秀当委员长,将义务教育和社会教育同时推进,做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工作。
那时候,民间比较守旧,没文化的人不重视教育,有文化的遗老反对新式教育,政府花大力气建成了国民小学和高等小学,每年又给公办学校补贴了那么多栽培费,大多数家长却不愿意把孩子送进学校。
以广州为例,当时规定6岁到13岁为入学年龄,这个年龄的孩子只要没有残障和精神疾病,必须接受新式学校的义务教育,可是截至民国九年(1920年),全市57328名学龄儿童,上学念书的只有26251名,其中大约一半的小孩(调查数据是13000人)读的还是私塾。是因为家长没钱,上不起新式学校吗?不是。私塾没有财政补贴,学费比新式学校还要高,公办小学一年收费六七元,个别学校甚至收费更低,而私塾收费通常在10元以上。所以念得起私塾的小孩,自然念得起新式学校。
家长不愿意送孩子到新式学校就读,主要原因有两个:一、认为读四书五经比读数理化有前途;二、看不惯男女同校。所以即使在辛亥革命胜利以后十多年,广州市区仍然存留有1100多所私塾,比国民小学的数量还要多得多。
为了改变这个现状,时任广东省省长的陈炯明听取陈独秀的建议,成立“巡回教员”制度,也就是给新式学校的老师发补贴,让他们在课余时间轮流到附近的私塾授课,给私塾里的学生讲四书五经之外的新知识,重点是教他们手工课和算盘。这样半年时间过去,家长一瞧,自家孩子突然能书善画,还学会了打算盘,小小年纪就能帮着大人做生意,都很高兴,明白了新式教育的好处,于是也渐渐地愿意把孩子送到新式学校就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