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大火灾始于9月2日凌晨,结束于9月5日,防火带措施最终奏效,大火在燃料消耗完毕后逐渐熄灭。
替罪羊
火灾余烟消散,9月底,英国议会组建火灾调查委员会,开始调查火灾起因。
1666年的英国适逢多事之秋。其一,数十年的英国政治和宗教动乱结束没多久,国内各派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思想对抗尚未平息。其二,英国正与法国和荷兰交战,英国民众排外情绪高涨。因此,火灾第二天,有人故意纵火的谣言便流传开来。谁有作案动机呢?在大众眼里,因失势而愤愤不平的共和主义者,效忠于克伦威尔、图谋叛乱的军队,遭受迫害和排挤的天主教徒以及不信国教的新教徒,法国间谍或荷兰奸细,他们都是嫌疑犯。
很快,一个名叫罗伯特·休伯特的法国钟表匠被抓获,供述了犯罪经过,即他如何伙同23个同谋在面包店放火。可是,随着调查进展,一些事实浮出水面,与他的供词不一致。例如,他所乘坐的轮船船长证实,火灾发生两天后船才靠港,就是说,休伯特不可能在案发时出现在现场。再如,休伯特不知道法里诺的面包房没有窗户。还有,他一腿残疾,明显不具备作案能力。更蹊跷的是,证据明明有利于休伯特脱罪,他却在审判过程中不断修改口供,把自己往死路上推。对此,史学家克拉伦登伯爵在《英国叛乱和内战史》中评论道:无论法官还是出席审判的任何人,谁都不相信罗伯特·休伯特有罪,但他是个精神错乱的可怜人,意图自杀,一心求死。
判罪证据缺乏、证词漏洞百出,然而,英国人需要一个替罪羊来平息民愤和骚动,进而瓦解潜在的政治动荡。这个心智异常的法国人无疑是个完美的牺牲品。于是,罗伯特·休伯特被法庭定罪,于10月下旬被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