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实在欠妥。语言是一个系统,而求证某一系统内部的问题应当主要依赖该系统内部的证据。情理、义理等属于语言系统外部。王力先生说:“古人已经死了,我们只能通过他的语言去了解他的思想;我们不能反过来,先主观地认为他必然有这种思想,从而引出结论说,他既然有这种思想,他这一句话也只能作这种解释了。后一种做法有陷于主观臆测的危险。”孙玉文教授对我说:“你觉得孔子应当怎样说是一回事,孔子实际上说了什么是另一回事。词句考释是求证后者,和前者没有必然关系。”况且,依据孔子思想认定孔子只能如是说,再根据孔子如是说来论证孔子思想,这不是循环论证吗?
“最是文人不自由。”其实,每一语法位置上能够出现的词也是不自由的,有限的。比如,如果你觉得“学而时习之”的“习”不对,要换成另一个字,这个字必须是可以出现在这个语法位置上的;而研究者想要换的字词本身的数量也极有限(如须与被换字词形近、音近),而且这些字必须符合研究者的预设(崇拜孔子者选择有利孔子的字词,贬斥孔子者选择不利孔子的字词);三个低概率相乘,得数几乎为零。因此,如果某句话经过全面论证在当时语言中文从字顺,还要置换字词,是不大可能成功的。据说,《泰伯》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八种读法,这实际上是通过改变句子结构而改变分布。我已证明,只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当时语言中文从字顺,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读法在当时语言中都说不通。可见,经典不是泥人张手里的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简言之,正确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两读皆可通”、“数读皆可通”一般不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