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47年,斯蒂芬·金成长于美国底层的一个单亲家庭,大学毕业后,他当过四年洗衣工、中学保洁员以及英语老师。相比于绝大多数的作家,二十七岁就拿到了一笔二十万稿酬的他(《魔女嘉丽》),算是极其幸运的。但是他的喜好以及创作动机,就此带着永恒的底层烙印。他强调,好的故事永远是第一位的,语言、主题、风格、形式、寓意等等,都是次要的装饰品,或者说,这些都是为故事服务的。受过教育的底层(the educated underclass),不需要普鲁斯特的自悲自怜,需要的是带有“嘭”(金和他的哥哥在儿童时所追寻的pow!)一声的故事。所以,好的故事要不就要有恐怖,要不就要有惊奇,实在不行,起码要有恶心至极(gross-out)。
正如他借《11 / 22 / 63》主人公之口说出的:“香烟不过是烟,故事不过是故事。本来就不需要另有深意!”哪怕,这所谓的“另有深意”,才是批评家所真正关心的。批评家总是询问,斯蒂芬·金是不是一个“严肃的(serious)”作家?“严肃”就是一个指代“关心作品中的深意”的暗语。巧妙的是, 通过实实在在地“解构”一个作家如何创造出“深意”,《论写作》给出了答案:他的小说是有深意的,而且他会在写完初稿后寻找“深意”;同时,“深意”永远是第二位的,来源于故事,并且要绝对地服务于故事。甚至,小说的每一个字词,每一句话都应该服务于故事,“删掉所有可有可无的副词”直到最好只剩下动词!用他的话说,如果在地下遇见乔治·奥威尔,他一定要追问奥威尔:“《动物庄园》到底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寓意?”
当然,“故事性”不等于“文学性”(举一近例,金庸的武侠小说不乏故事性,却几乎毫无文学性)。斯蒂芬·金的可爱在于,他不会为了批评家而矫揉造作出超出服务于故事之上的“文学性”,哪怕只是一句多余的修饰,或者一个多余的副词。然而,斯蒂芬·金又强调说,他的“故事性”,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喜悦,写作对他而言,是一种治疗性质的涤荡(catharsis)。读读他是如何摆脱经年的酒醉和可卡因的,我猜这并非虚言。也许,这个世界上很少还有作家比他更“严肃地”忠于故事本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