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杂志、旅行指南、回忆录还是小说里,人们都能清楚地看到新桥和斗篷盗窃之间的联系。这些故事清楚地说明,如果你穿着相当精致的大衣来到新桥,很可能还没走到桥另一头,衣服就不见了。
只有在亮丽的服装价格仍然居高不下的时期,衣服盗窃才足以成为一种犯罪,17世纪的巴黎就是这样一个时期。尽管如此,巴黎人一有昂贵的新装,总会忍不住炫耀一番。他们会前往能让最多人见到的场合散步,而最佳的地点正是“新桥这座大舞台”。从各种说法看来,女性这样做的危险小于男性。女性被抢劫的时候,只有少数会上新闻,被小偷抢走的一般是用来遮住领口的“手帕”或者围巾。当然,这些也十分贵重,好比今天的爱马仕围巾。不过,相对于小偷们觊觎的男士斗篷,这些可谓价廉了。当时的一本字典如此形容贵族的斗篷:“他们出门,在城市里晃荡时,斗篷披在他们肩膀上。”从17世纪末期的图画可以看出,一件斗篷要用掉好几尺长的高价布料。上面还有精致的穗带,甩动斗篷时能看到反光,产生戏剧性的效果。如果说,提出买一件新的紧身外衣,都令赛维涅夫人大为惊讶;那提出再买一件斗篷,反应想必更加激烈。
把披在肩上的斗篷扯掉可谓轻而易举,因此,这些盗窃服装的人也有这样一个外号:tire-laines和tire-manteaux,字面意思就是“扯羊毛的人”或者“扯斗篷的人”。新桥投入使用后,巴黎人发现,需要用一个新的词汇描述这种日益猖獗的犯罪,引起公众关注。
17世纪初,一个叫“偷斗篷贼”(filou)的词语诞生,其意思很明白:“晚上偷斗篷的人”。如今,这个词则是用来形容品行不端的人。新桥是偷斗篷贼的活动场所,“新桥偷斗篷贼”这个词组开始广泛使用;偷斗篷贼被称为“新桥的警报器”(如果发现斗篷不见了,那你距离新桥也不远了),也被称作“新桥的地主”,因为那里他们说了算;还被称作“铜马像下的侍臣”,因为他们会埋伏在亨利四世铜像四周,伺机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