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元”观念之于明清戏曲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剧本创作、选本编辑、曲谱纂录、戏曲批评等诸多领域。如在剧本创作方面,以元曲作为学习的典则,并尽量保持元人风范,是当时很多戏曲家的艺术追求。优秀的戏曲作品往往被视为“熟拈元剧”的结果:“近惟《还魂》、二梦之引,时有最俏而最当行者,以从元人剧中打勘出来故也。”而元代杂剧与南戏也在这种比较和接受中获得了全新的诠释,《西厢记》与《琵琶记》的创作理念与方法成为明清文人创作传奇的不二法则,即是在这一语境下形成的。又如,作为戏曲传播的重要媒介和载体,戏曲选本当是“宗元”观念的主要践行者,其编辑往往缘于对元人创作的崇尚:“欲世之人得见元词,并知元词之所以得名也。”早期的戏曲选本大多以元杂剧为主,表现出对前代戏曲的总结,后来者则以明代作品附于元代戏曲之后,元明杂剧混为一体的编选原则同时彰显了明人依附于“元”提升自我的“宗元”心理;晚明到有清一代,当代杂剧的选本编选蔚为风尚,但多表达了为元杂剧梳理统绪的旨归;《盛明杂剧》《杂剧三集》所选时人之作,在内容与体制形态诸方面与元代杂剧已十分疏离,依旧以之作为标准,宣示为戏曲树立典范与规则的目的。
文学上的“复古”往往将尊崇对象溯源至文体的鼎盛期乃至发生期,明清戏曲也不例外。与当时最为有名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口号几乎是同一思路,刚刚由高峰期延绵而来的明代戏曲很自然地向它的前代表达尊崇、敬仰之意,正是在这一理路上,以杂剧和南戏为主体的元代戏曲担负了“土壤”和“武库”的责任。“不废元人绳墨”几乎是一种普遍奉行的标准和原则。在考察和评价当代戏曲创作之优劣时,往往在与“元”的衡估对比中才能高下分明,作为戏曲批评代表形式的序跋与评点尤其如是。“像元人”“追元人”“学元人”“同元人”“本元人”等词汇的高频出现,为不同方式和多种维度的戏曲评点提供了独特的话语方式,也借助元人之眼界提升了所评点作品的价值;在晚明兴起的戏曲评点风潮中,诸多文人借元剧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被誉为“深得元人三昧”。